十七大提出四个分开,即“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作为医改方向。在四个分开中“医药分开”也是医改的难点。“医药分开”要分到什么程度?医药分开后,医院失去的药品销售收入如何补偿?如何平衡医院与药房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一系列问题仍有待在实践中进行探索。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8年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