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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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顺利启动,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为做好2008年扩大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和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为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奠定坚实基础。原则上2008年扩大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第二季度启动实施。到今年底,扩大试点城市的居民参保率力争达到50%左右。2007年已开展试点的城市,要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