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们遵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指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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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