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优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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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优化研究

刘奇伟1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 株洲 412000

【摘要】以往人们对于职业农民的定义是“专门从事农务活动,并依靠农务活动产出经济而生活的人”,而随着观念的发展职业农民有了新的定义,即“以农业为职业,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通过经营能够从农业活动中获得相当经济收益的人”,此类职业农民就被称为新型职业农民。相比之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层次显然更高,不但有利于农民本身收益,还能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因此理应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而现实情况中,因为新型职业农民概念还不够普及,培育方式也不够完善,所以培育质量没有太好保障,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对新型职业农民保障机制的优化进行分析,阐述现有问题与优化策略。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机制优化


0.引言

职业农民与新型职业农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被动赋予的定义,而后者是人的主动选择,因此新型职业农民既然能够让人主动选择,其自然是具备一定优势的,如新型职业农民能够让农务不再是单纯的体力劳动,而是技术型劳动,可全面提高农务经济产出与质量等。这一条件下,国家开始提倡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引起了农民职业教育领域的关注,但在培育中种种问题使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得不到保障,现有保障机制存在明显不足,说明有必要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优化进行研究,此举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现有问题

1.1概念不够普及

虽然职业农民与新型职业农民看似相像,但两者本质区别巨大,不能混为一谈,因此要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至少要让农民知道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而现实情况中,多数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概念都不了解,即使有了解也比较浅薄,说明新型职业农民概念不够普及。这一条件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就无法得到保障,即因为不了解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所以农民就不会对培育工作抱有高度重视,使得农民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不高,且即使参与了培育也不会积极学习,说明新型职业农民的受众程度、培育质量都无法得到保障,这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的缺陷之一[1]

1.2培育效率低下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对的对象就是广大农民群体,该群体中大部分人都需要尽快完成培育学习任务,尽早投入到实际农业工作中。但现实情况中,多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组织的培育工作都存在效率低下的现象,这一现象首先说明培育工作不满足农民群体的需求,导致培育受众程度低,其次会带来较大的培育成本,而相关组织的资本有限,如果要保障培育质量就可能会面对较大的经济压力,使得很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组织会降低培育质量要求,在师资团队、基础设施等方面压低成本投入,以保障组织得以运作,而这种现象显然就造成了培育质量问题,因此需要得到优化。

1.3就业无保障

在早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发现,很多农民接受培育后的生活、工作并没有太多改变,其依旧从事着以往农务活动,说明培育并不能保障农民稳定就业[2]。即通过培育,农民的职业依旧是农务活动,难以转变为农产业经营者、管理者等其他相关职业,说明培育并没有拓宽农民的就业范围,迫使农民在培育后只能回到原先环境开展以往工作,这也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的缺陷之一。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优化策略

2.1普及概念,展示愿景

针对“概念不够普及”的问题,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优化中建议做好“普及概念,展示愿景”工作。首先普及概念是为了让农民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并将其与传统意义上的职业农民区分开来,知道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具备什么、有什么作用、会产生什么影响,这样才能让农民群体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持重视,保障培育受众程度。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从普及方式上着手,策略上可以由地方政府牵头建设示范区,由相关人员在示范区内展示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且通过相关人员的现有待遇等信息,此举可以吸引农民群体关注,逐渐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持重视。其次展示愿景是为了让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认知更加清晰,同时让农民在培育中表现出积极态度,在策略上应当以目前成功的农业企业为例,通过案例发展历程与现状(即企业创立者是怎么从一名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到当前农业企业家的历程)对农民心中疑虑与旧观念进行冲击,知道当自身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后能够达到什么样的高度,这样就展示出了宏大愿景,农民参与培育及培育过程中的积极性自然提升,培育质量可得有利保障。

2.2注重校企合作,缩短培育时长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之所以效率低下,是因为所有农民的培育责任与要求都集中在相关组织身上,使得相关组织在兼顾所有农民培育要求的条件下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开展工作,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通过外部力量来分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压力,缩短培育时长,提升培育效率,这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受众程度与成本都可以得到有利保障。校企合作是一个泛用性较强的教学模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也可使用,需要培育组织与校外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使得培育组织可以借助企业资源开展培训,此举能让培育中理论部分与实践部分同步展开,大幅提高培育效率,满足农民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效率要求,同时因为理论与实践同步展开,培育时长被缩短,所以培育组织需要投入的成本也会降低,培育组织可以利用多出的资金去提高师资队伍、基础设施水平,保障培育质量。此外,如果条件允许还建议培育组织引入信息化教育技术,该项技术能够充分利用农民工作之余的碎片时间让农民进行学习,且不存在时间、地点方面的限制,该项技术的介入可以打消实际培育工作时间缩短后的培育完整性顾虑,也不会与农民发生时间冲突,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同样起到了加强保障的作用。

2.3多元化就业保障机制构建,优化市场资源分配

为了让农民在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后的就业问题得到保障,培育组织应当与社会相关组织建立多元化的合作关系,这层关系中就包含了多元化就业保障机制。即在多元化合作关系构建完成后,就等同于就业组织与多个就业渠道对接,其培育成果(即新型职业农民)可以根据专业及个人意愿在众多渠道中进行选择,如果自身专业水平达标就可以进入企业内从事相关工作,实现就业及职业转型(农业范围内的转型),可见农民在该机制下得到了更有利的就业保障,就业方向也更加多样,不会出现以往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情况中要构建多元化就业保障机制,就必须对当前市场资源的分配情况进行优化,要让更多的企业看到农业、新型职业农民的价值与潜力,愿意与培育组织合作,针对这一点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通过政策引导等手段让相关企业与农业、新型职业农民接触,双方多加了解,引导外部资源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经济发展领域合理倾斜。


3.结语

综上,本文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优化进行了研究,阐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现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优化策略。通过研究可知,虽然我国很早就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机制,但长期发展下其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使得培育受众程度、质量及农民就业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而采用文中提出的优化策略,能够起到全面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力度,完善保障机制的作用,以往问题均可得到治理。

【参考文献】

[1]苏江.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体系的优化[J].教育与职业,2019,000(019):78-81.

[2]高玉峰,闫志利,刘敏.新型职业农民精准培育对策[J].经济论坛,2019,585(04):114-118.

[3]刘宝磊.浅谈湖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及存在问题[J].广东蚕业,2020(01):146+150

[4]刘宝磊.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湖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的绩效评价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10):262-263

1 刘奇伟,男,1975年生,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硕士学历,研究方向: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