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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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陈德泉

摘要:以规范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促进高校科技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背景,研究了现阶段高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5个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校办产业;改制;对策

Problemsintheschoolbasedenterprisesandthecountermeasures

ChenDe-Quan

Abstract:Setinregulatingthemanagementsystemofschool-basedenterprisesandpromoting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high-techindustry,thepaperexaminestheproblemsexistingintheexpansionofschool-basedindustryandadvancesfivecountermeasuresintermsoftheclarificationofpropertyrelationshipandtheestablishmentofmodernenterprisesystem.

Keywords:school-basedindustry;thetransformingofthemanagementsystem;countermeasures

一、高校校办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产权不明晰。企业责权利不明确高校校办企业大多是在《公司法》颁布之前成立的,企业性质是全资无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归学校所有,企业资产与国有资产混在一起。随着企业的扩大,净资产的归属问题已经难以确定,从而造成校企之间产权模糊不清。同时一些高校只要求校办产业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实习任务或上缴各项费用即可,盈利指标被习惯性地弱化了,使得市场经济理念活不起来。这种情况下,尽管有的高校校办企业年年亏损,但企业职工工资照发,职工抱着铁饭碗,养成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惰性。

2.企业体制不规范。高校校办产业在创办初期多数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干预的办法来管理企业,大部分校办企业不能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导致企业在遇到重大的投资时机时,学校和企业双双处于被动地位,痛失良好的投资发展机遇。这种事企不分的管理体制使企业经营者进退两难,禁锢了校办产业的发展。

3.对校办产业重视不够服务三大职能。然而一些高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忽视技术创新成果自我转化工作,使得校办产业发展近水楼台不得月,校办产业出效益、起示范的重要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4.用人制度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完善。我国高校校办产业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管理,企业用人须由学校协调安排,使企业失去了用人自主权,导致激励机制在校办企业失效,校办产业对人的管理效用自然被严重弱化。

二、高校校办产业改制的对策

1.理顺高校与其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

高校校办企业产权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创办之初营运资本来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学校直接投资、集资、筹资、借款、横向科研经费等等。因此在高校校办企业之中,除学校单一投资主体的企业产权比较清晰外,其他校办企业的产权都不清晰,尤其是有借款的企业,其积累所形成的净资产的属性更加模糊。理顺高校与其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是校办企业体制改革的基础,为此,学校应在对企业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经清产核资及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资产的属性,实行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别建账、分开管理。以此为基础,通过依法设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独资公司,或选择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全资企业代表学校统一持有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具体负责校办和国有资产的经营、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资当前,大学担负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的保值增值责任,学校以投入到资产经营公司的资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资产经营公司的设立,标志着学校和企业的从属与分治关系,今后学校不再直接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开展对外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彻底实现“校企分开”。

2.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在高校校办企业的建立

依照《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营和管理高校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应建立规范的产权关系和法人治理结构。高校校办企业要普遍推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以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制后,学校仅对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为限进行监理,在高校和企业之间构筑起一道“防火墙”。企业承担有限的经济责任,企业的任何纠纷、诉讼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企业承担。高校和企业的关系只是资产关系,这样,既维护了高校企业作为真正的法人实体独立开展经营的地位,又利于高校企业的发展,同时,学校又可以有效地规避因企业经营不善给学校带来的不利影响。

3.明确学校与企业经营者的利益关系

校办企业改制,首先要对校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处理好增量资产中国家、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明确界定企业管理者在企业的产权和工作报酬是校办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经营者做出的贡献与其报酬长期不相称,将直接影响校办企业的发展。

4.稳妥处理校办企业职工与学校的关系

在校办企业改制过程中,首先要明确企业中占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归属。原则上上述人员应并入企业编制,但考虑到历史等方面的原因,处理有关人员的安置问题时应从稳定大局出发,本着稳妥慎重,本人自愿原则,采用“老人老办法”的措施加以解决。对愿意继续在企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办理离校从企手续,不再享受学校的工资福利待遇;对要求回校人员,应允许他们回校竞聘上岗或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为其重新安排工作。对部分科研、教学需要,企业研究开发也需要的人员,学校应同意他们与企业签约,其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依约办理,今后企业主要采用聘用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一般不再产生占事业编制在企业工作的“双栖”人员。

5.利用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功能,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

大学科技园是以研究型大学或大学群为依托,将大学的人才、技术、信息、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资源优势相结合,为推动知识生产、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高技术企业和培养复合型创业人才提供服务,实现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组织。大学科技园已经成为高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夏伍珍.高校校办产业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讨[J].经济师,2005(11):89-90

[2]于永恒.浅谈高校科技与产业化[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6(5):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