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工程索赔和控制及费用的确定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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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工程索赔和控制及费用的确定探讨

聂婧刘沙

关键词:工程索赔;控制;费用;确定

索赔,是合同双方管理中的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双方在合同履行的基础上争取得到合理收入的一种经济补偿。索赔是建设工程中经常发生并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为了达到索赔的目的,各方要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来证明自己拥有索赔的权力,而且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要准确,依据要充分,要有说服力。

1施工索赔的简述及重要性

1.1施工索赔的简述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或发包人)根据合同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向对方提出的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行为。这里所指的索赔通常包含以下几点特征:①合法性。索赔都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的,在索赔金额及形式上都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②补偿性。索赔主要是为了弥补损失方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措施。③无过错性。索赔产生的原因并非主观的,提出索赔的损失方是去过错的。

1.2工程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

1)工程索赔管理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

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

2)工程索赔管理是合同当事人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

从经济利益上说,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存在着矛盾。业主的出发点是在其预算范围内获取最好的工程成果。因此,他对工程实施中的额外费用非常敏感。只有当他对支付整个工程的资金有完全把握时,才有可能同意支付索赔款。而承包商的出发点是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收益,尽早地将损失从业主方得到补偿,但承包商总是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

3)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

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项目的经营管理自然也就围绕这一中心而展开。任何一个有实力的承包商不仅应具备施工技术和施工能力上的优势,还应具备很强的合同管理和工程索赔的能力。

2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发、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双方没有完全履行义务;不可抗力,如自然事件(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社会事件(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引起的变更,战乱、罢工等);合同缺陷,在合同签订时,合同条款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变更,如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工程师指令,如:加速施工、采取措施、更换材料;其他第三方原因,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问题引发的(如政府、供货方等)。

3索赔的分类

人为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指在施工中碰到的现实自然条件状况比招标前现场勘查报告中描述的更加困难和恶劣。主要包括地质条件发生的变化与原设计勘察报告或招标文件描述的资料不符;城建部门、环保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提出有关新的要求和新的规定。这些不利的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很大的增加了施工的困难程度,对工程的施工造成了外部和内部的困难和干扰,从而导致了施工费用的增加和工期延迟。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设计变更和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索赔,此类索赔最为常见,一般比较容易成功。加快施工或发包方的失误终止施工而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原因,迫使承包商加班施工来完成现场工作,从而导致费用增加或发包方失误终止施工,导致承包方费用和工期的损失,承包商都可以提出索赔。

4索赔的处理

建设工程项目有其单一性、复杂性、不可复制性,施工过程中形形色色的问题层出不穷,索赔现象也就普遍存在,合理解决索赔问题,对双方都有益。一要以合同为依据。索赔事件发生后,工程师站在裁判员的角度,要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以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条款来处理纠纷。二要友好协商。工程师在授权的权限范围内,认真审查索赔报告,听取双方意见,在和谐友好的氛围内,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一致意见,圆满处理索赔问题。三要高效解决。索赔发生后,可能造成施工中断、施工现场人员设备闲置、工程延期。所以工程师要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避免双方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四要准确把握。要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划定双方责任,准确计算索赔款额和延长工期。工程师也要建立自己的工程档案,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索赔资料,保存同期的原始记录,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解决好索赔问题。

5索赔的计算

5.1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5.1.1分项费用法

分项费用法是工程索赔中比较常用的计算方法,其主要是依据承包人的实际开支,来向发包人提出补偿的方法。而承包人得到的索赔金额主要是合同规定范围内发生的额外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和利润的总和。

5.1.2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主要是在总费用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正和调整,并且通过改进或去除一些不合理的因素然后达到预想的效果。修正的内容包括:只计算受影响的工作;只在受影响时间内计算索赔金额。总费用中一般不包括与项目无关的额外费用。

5.1.3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中计算索赔金额主要是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这种方法一般是在多次发生索赔的条件下才会使用。由于总费用法很少在实际工程中使用,因此要想得到业主和仲裁员的认可是非常困难的。

6工期索赔的计算

6.1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是利用进度网络图来分析其主要线路,如果耽误的工作是重要的工作,则总延迟时间为批准的工期;如果用于不重要的工作,当该差值超过极限,在工作延迟后成为关键工作,可以批准该延迟时间差和时差值;如果在工作延迟之后还是非关键工作,该工期索赔问题不成立。

6.2比例计算法

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要求值=该项目受干扰部分合同价/原合同价格×干扰部分延迟时间;已知的额外增加的数量价格:工期索赔要求值=额外量价/原合同价格×原合同的总工期;比例计算方法方便,但有时不是那么符合现实情况,如加快施工建设、施工顺序的改变、工程量的删减等都不适合用比例计算法。

结语

索赔是项目管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需要非常广泛的知识和技术、高度复杂和系统性的工作,不仅要把握良好契机,同时也要搜集和整理与索赔有关的证据和信息。对于合同的索赔事宜我们要有深刻的理解,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充分认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以及项目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来往文件,按照合同约定,准确、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提出索赔,从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效益最大化。因此,在项目管理中,承包商或业主的最主要任务就是注重索赔管理,增强索赔意识,为融入市场,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马俊杰.建筑施工合同索赔应对原则与费用计算方法[J].招标采购管理,2017(2):46-47.

[2]王建旭.基于施工合同的索赔管理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