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导航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新闻中心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海外求学》
>
2004年24期
>
外交部提醒:请妥善保管已过期或作废护照
外交部提醒:请妥善保管已过期或作废护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12-22
作者:
文化科学
>高等教育学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经常出国旅行的人,或许会认为自己已经过期或已被注销作废的护照无任何使用价值,因此不予保留或随意弃置。外交部领事司特别提醒:这种理解和做法将来可能会带来不便。
/
1
经常出国旅行的人,或许会认为自己已经过期或已被注销作废的护照无任何使用价值,因此不予保留或随意弃置。外交部领事司特别提醒:这种理解和做法将来可能会带来不便。
同系列内容
《海外求学》2004年24期 - 喝咖啡的礼节
2004-12-22
4933
《海外求学》2004年24期 - 留学换汇怎样更省钱?
2004-12-22
4614
《海外求学》2004年24期 - 俄高等教育质量怎么了?
2004-12-22
542
《海外求学》2004年24期 - MBA学位正在告别它的辉煌时期
2004-12-22
1149
《海外求学》2004年24期 - 专家认为:留学最好大学毕业后
2004-12-22
1651
查看全部
来源期刊
海外求学
2004年24期
相关推荐
外交部提醒留学生勿携带大量现金
莫桑比克发生霍乱 外交部提醒我赴莫公民注意预防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公民在境外注意交通安全
外交部提醒:出国人员应经常与国内亲属联系
外交部153< >事件始末
同分类资源
更多
[高等教育学]
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是高等秘书教育的新模式
[高等教育学]
戏剧解放我
[高等教育学]
邓小平的黄山谈话与黄山新闻实践
[高等教育学]
中国“211”高校科研效率评价和外部影响因素分析--基于Bootstrap-DEA方法的实证研究
[高等教育学]
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教训谈我国当前农村改革的方向
相关关键词
外交部领事司
理解
护照
旅行
保管
出国
外交部提醒:请妥善保管已过期或作废护照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