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日前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方面。应坚持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原则。通则指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相关单位应建立内容播前审核制度、审核意见留存制度及工作程序,配备与业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审核员,及相应的审看设施。
江淮法治
2017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