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诉讼活力的“法律睡美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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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最高立法机关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之佐证的是,此前2010年底的统计显示,除现行宪法及4个宪法修正案外,各级立法机关已“生产”出现行有效法律236部、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部委和政府规章20000多件。如此庞大的立法数量,已足以与一些法制发达国家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