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偷税罪、抗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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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严惩涉税犯罪,新《刑法》专门在第二编第三章增设了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其中对偷税罪、抗税罪与逃避追缴欠税罪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司法机关和税务机关惩治上述有关涉税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务(辽宁)》 2000年11期
出版日期 2000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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