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对税收的影响及法律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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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调查,某县去年共有32户企业破产,破产企业资产总额为120352万元,负债总额为23657.9万元,其中欠国、地税税款2602.3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1%.可见,税务机关是破产企业的主要债权人.但破产企业的欠税清偿率极低,32户破产企业的欠税清偿率最高为8%左右,最低为零.由此可见,企业破产后所欠国家税款无法收回,致使国家税收损失重大.为此,研究企业破产对税收的影响,寻求相应对策是当前税务工作重点之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政与发展》 1998年11期
出版日期 1998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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