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眼里无事实:证据裁判原则下的事实、证据与事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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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据裁判是诉讼进步与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在证据裁判原则下,有三个关键性概念,即事实、证据和事实认定,在逻辑上它们是一种命题、论据与结论的关系。作为司法证明的逻辑起点,案件事实不同于哲学意义上的事实,也不同于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它有法律上的规定性;作为认定事实根据的证据,更强调形式上的相关性和合法性;事实认定是司法证明的逻辑终点,虽然它是一种理性的、严格的证明,但案件事实是过去发生的事实,法官能够看到的只是证据,只能凭借证据来认定事实,这就决定了事实认定具有不确定性。
作者 张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7年5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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