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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公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长期以来未被国家立法和司法实践真正的认识、理解和运用。吴希碧诉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侵犯经营自主权案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但该案所体现出的信赖保护原则一直未被发掘。本文详细分析了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适用情形,认为信赖保护原则的核心价值在于具体案件中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衡量,并透过具体案件评析揭示了信赖保护原则的实质。

  • 标签: 吴希碧 经营自主权 信赖保护原则 公共利益 私人利益 行政诉讼
  • 简介:<正>目次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意义二、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经济效益分析三、试论对一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四、试论中国法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的规制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意义(一)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定义作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一种,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一般是指供货商在供货协议中,对销售商转售该商品时的地域或对象之范围进行限制的协议行为。这主要表现为生产商对销售商的限制,

  • 标签: 客户限制 限制竞争行为 特许经营 市场支配地位 竞争法 联邦最高法院
  • 简介:经营者的欺诈行为与由此产生的惩罚性赔偿、“知假买假”问题,无论是在法学界还是普通公众之间,一直是一个激发人们情感和争议的问题。惩罚性赔偿是否正当?“知假买假”应否受法律保护?言说已有很多,但共识仍然很少。

  • 标签: 欺诈经营 差额利益 郭明瑞 惩罚性赔偿 法律保护 中国
  • 简介:<正>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合作企业可以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口本企业需要的物资,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合作企业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

  • 标签: 中外合作经营 企业法 人大常委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合作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正>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十八条修改为: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中止提供电信服务:(一)使用的通信设备不具备邮电部或者市邮电管理局颁发的进网证明;(二)拖延支付或者拒付电信费用;(三)利用电信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标签: 电信业务 市人民政府 管理办法 经营者 危害国家安全 社会治安
  • 简介:原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房产经营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云南路24号。法定代表人:何之南,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徐燕,南京联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钟宝强等19户。诉讼代表人:钟宝强,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6号502室。诉讼代表人:杨远馨,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4号302室。诉讼代表人:程道德,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6号301室。诉讼代表人:夏秀兰,住江苏省南京市娄子巷164号402室。

  • 标签: 区分所有权 增建夹层 南京市鼓楼区 共用部分 房产经营 侵权纠纷
  • 简介:民间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有其特殊性,该类案件中的事实认定需要适当地运用情理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推论。在对民间纠纷案件的处理时,为了获得实体结果的公平公正,往往还需要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先通过对案件进行实质判断确定应当受到保护的利益,再寻找相应的法律予以适用,而非一味地从法律条文出发寻求判决的结果。利益衡量的方法可以用来检验判决结果的正确性。

  • 标签: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纠纷案件 合同纠纷案 合理分配 民间 张华夏
  • 简介:在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过程中,有产权经纪资质的中介公司从事在产权交易所项目挂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融资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不仅关系到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法律正确适用问题,更关系到法律是否因为政治的原因而逾越基本的原则。

  • 标签: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罪与非罪
  • 简介: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实施过程中,当公共利益遭受或面临重大损害时,监管者有权采取临时接管措施来保障公用事业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然而,实践中的临时接管操作存在着程序倒置、程序缺失、程序失调等重大的程序瑕疵。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临时接管程序法制的缺失,加剧了政府临时接管行为的合法性危机。危机消解的根本之道在于强化临时接管程序的立法规定,通过对申请、听证、决定、启动、执行、终止六大程序的系统建构来约束政府的临时接管行为,保障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 临时接管 程序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为客体的用益物权,它是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本着人人有份的原则进行分配的,它更多地强调福利与保障,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不可与其他用益物权等同对待。虽然依据我国现行《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具有可继承性,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在承包期内就可以继承,但由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并不可以继承。

  • 标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可继承性 农户家庭 继承权 纠纷案 建设用地使用权
  • 简介:再审申请人:广东省茂名市供销合作联社铁路专线经营部。法定代表人:莫谋亮,经理。委托代理人:詹克俭,广西铁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方当事人:广东省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梁绍伦,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程克,广东省茂名市粮食局粮油物资公司干部。委托代理人:范李强,广东省茂名市恒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 标签: 供销合作联社 广东省茂名市 物资公司 油公司 合同纠纷 粮食局
  • 简介:<正>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

  • 标签: 中外合资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法 合营企业 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
  • 简介: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本元,男,51岁,四川省成都蒲江小蘖碱厂及原成都市朝阳印刷厂、成都鹤山矿泉饮料厂厂长。委托代理人:吴川渝,成都市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阎小川,成都市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四川省蒲江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 标签: 侵犯财产 行政纠纷 被上诉人 处理决定 律师事务所 蒲江县
  • 简介:<正>内蒙古明耀特种灯具有限公司(简称"明耀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特种灯泡、广告和装潢装饰灯、舞台艺术灯。1992年5月,明耀公司和山东泰安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合板购销合同。5月28日,在看了明耀公司的营业执照之后,宁夏银海保丽板厂(简称"保丽板厂"),即与明耀公司

  • 标签: 超越经营范围 经济合同法 法律禁止性规定 无效经济合同 法定代表人 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