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年来,特别是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海南的价格改革以市场为取向,打破了高度集中的计划价格体制,建立了以市场为主体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海南价格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年-1984年),基本上在旧的传统体制框架内进行,其改革思路是"调放结合,以调为主",改革的方式主要是有计划地调整价格结构,同时配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为重点展开。这阶段对价格管理体制作小步探索性改革,主要是下放了部分价格管理权限,放开的价格限于小商品、三类农副产品和计划外产品。第二阶段(1984年-1993年),基本上冲破了旧的传统价格管理体制,价格改革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放开价格为主要改革方式,以改革旧的价格管理体制和转换价格形成机制为改革重点,从"以调为主"发展到"调放结合,以放为主"、分期分批地放开了大批农产品和工业品价格,使这些商品的定
简介:<正>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反映着一定的生产关系,主要表现为商品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价格信号的正常显现和传递作用是市场机制得以健康运转的基本条件,而垄断行为的出现会打破正常的竞争秩序,使得价格机制难以正常发挥作用,甚至有学者认为一切垄断行为最终都以价格问题表现出来。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的调整不可避免地涉及价格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其与专门调整价格经济关系的价格法之间的关系,自然也就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反垄断法与价格法冲突的表现,说明两部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并试图对如何协调冲突提出自己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