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立足赋权理论视角,通过针对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网民个体的问卷调查,呈现了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网民的个体赋权现状,阐述并检验了参与式网络传播行为对个体赋权的影响。研究表明:网民个体自我、人际和社会参与三层次的赋权程度呈逐层弱化分布,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网民个体自我层次的赋权程度有显著差异。互联网使用强度和网络内容生产意愿对网民自我、人际和社会参与三层次个体赋权均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不同的互联网使用需求偏好、信息处理方式和网络内容生产偏好对网民个体三层次赋权程度的影响有所差异。参与式网络传播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网民个体的赋权状态,且社会个体赋权依然受制于社会结构性因素。
简介:互联网对新生代农民工意见表达具有赋权作用,但是学界对于互联网的赋权机制并未给予深入阐释。以赋权理论为视角,认为互联网对新生代农民工意见表达的赋权具有结构性,包括平台赋权、实践赋权(如信息赋权、关系赋权)、心理赋权等。基于北京市新生代农民工互联网使用调查数据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意见表达意愿主要受网络接入、政治效能感的影响,其受实践能力影响较小。同时,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当下网络技术和移动设备的普及,虽然使新生代农民工平台接入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实践能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平台接入、实践能力在提升心理层面效能感的功能仍然非常有限,意见表达状态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好转。由此,互联网要真正作用于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表达,除了提高网络接入、网络使用能力外,更需要将其转化为心理层面的效能感获得,培育和营造良好的意见表达文化也是重要的作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