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知识产权法定赔偿是一种性质待定的损害赔偿方法与责任形式.对过失侵权来说,法定赔偿在性质上属于补偿性赔偿;对故意侵权来说,法定赔偿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双重属性.基于这一分析论证,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朱丹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提出了一系列立法建议.
简介:传统版权体系^1在作者及其他控制和使用作品权利人利益与社会信息自由流动和传播知识利益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然而,版权平衡受到的压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大。^2例如,无论在保护客体方面,还是在专有权方面,或是在保护期方面,^3版权保护的范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宽泛。
简介:入世后,世界版权贸易总额持续攀升,占据全球版权国际贸易额半壁江山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甚至出台了包括版权在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维护本国在这一“朝阳产业”中的霸主地位。作为一个正在致力于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在版权领域的进口远远大于出口。对此,我国该如何应对?带着一系列的相关问题,笔者采访了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
简介:长期以来,谈起版权产业、谈起产业的版权工作、谈起盗版等,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作家、音乐家、画家,是图书、报刊、音像的出版发行单位,还有软件公司、电影制片人等,却很少有人考虑到纺织品。作为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理事长,杨东辉同志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着不一般的重视。他认为,作为行业协会应该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抓好这项工作,就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为企业做了一件好事、实事。并且,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也确实在默默实践着自己的知识产权理念。最近,笔者对杨会长作了一次专访。
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人物评选结果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的探讨——以界定法定赔偿可否具有惩罚性为视角
在为公共利益传播知识任务方面版权和邻接权限制和例外的性质与范围:对其适应数字环境的展望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3条意义上的版权例外和限制——世界贸易组织关于版权例外的规定
版权的国际保护趋势与中国发展战略——访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吴汉东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摘要)
行业协会应该把知识产权作为重点——访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理事长杨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