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斯蒂芬在《自由·平等·博爱》一书中对民主社会这三大信条进行了严词批驳。在他看来,自由是有秩序的自由,平等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而博爱则是一种与自由社会不相容的价值。穆勒式的自我防卫自由观太过简化,可能物极必反走向奴役;自由依赖于合理的强制,过分地取消对自由的限制不是促进自由,而是扼杀自由;自由只具有工具性价值,本身并不具有内在的价值。平等的实际意义只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这种平等要求法本身是正义的。如果法律没有超验的权威,那么法治就是一句空话,自由也无法得到保障。博爱不容于自由,穆勒的观点在人性观、历史观、实践上都是错误的。斯蒂芬并非崇拜权力的威权主义,其保守主义立场也不是因循守旧的代名词。作为刑法学者,斯蒂芬的理论值得中国刑法学界倾听,它可以让我们反思犯罪论中法益理论和刑罚论中的人道主义。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人造的体系都是有缺陷的,理论的不完美是必然的,总有一些知识在体系之外。
简介:现有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对岛屿建设,特别是对人工岛礁建设的法理研究明显滞后。本文试图以当前中国在南中国海进行岛礁建设而引发的地区国家以及西方国家的热议为背景,探讨主权国家在领海内依托所控制的岛礁进行岛礁建设在国际法上的法律效力及其局限性;从动态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角度入手,提出主权国家和平建设、开发、利用岛礁应该考量并遵循的三个国际法维度:即符合现行国际秩序的原则、地区主义的原则、遵守国内法的原则,以期为今后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建设、开发、利用岛屿提供国际法的法理支撑,更好地地捍卫中国的海洋权益。
简介:私募基金的快速发展的同时,部分企业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给投资者带来了实际损失或面临重大损害的风险。近年来,英国私募基金领域该问题凸显。为保护投资者权益,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施行了新规定,明确限制企业向一般个人投资者推介销售私募基金。限制规定在实践中取得一定效果,也存在诸如引发新问题、规制力度存疑等问题。我国相关规定尚存争议,如何通过合格个人投资者规定的完善来解决私募乱象同样值得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