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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2年1月下旬,在国家外经贸部官员与香港财政司司长的磋商中,已将原先提出的“内地与香港自由贸易区”的称谓正式定为“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多数人士认为此一名称比“自由贸易区协议”对香港更为有利,因为後者主要针对货物贸易,而“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则函盖商品和服务,而服务业则是香港的主力所在。但我认为,这种更改并不见得妥当。

  • 标签: 香港 自由贸易区 国家外经贸部 主力 经贸关系 中国内地
  • 简介:克隆人技术发展的立法规制涉及重要的宪法价值,需要对其予以合宪控制。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控制主要涉及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合宪解释、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合宪控制以及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合宪审查三个层面。其中,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合宪解释是指在直接针对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规定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医疗、卫生或胚胎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进行合宪解释的方法达到保护宪法价值的目的;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合宪控制的目的在于确保克隆人技术在立法方向上与生命权和人的尊严这一基础价值相契合,在立法的程序上符合宪法确立的基本立法原则,为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提供价值指引和程序保障;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合宪审查主要针对既存的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审查,其在启动方式、考量因素和解释方法等方面具有多元

  • 标签: 克隆人技术立法 合宪性控制 合宪性解释 生命与人的尊严 合宪性审查
  • 简介:2001年中国顺利人世,成为世界经济全球化体系中的重要成员;改革开放稳步深入,对外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持续发展。伴随着国家经济贸易的可喜发展,贸促会所属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的仲裁工作也乘风破浪,受案总量再创新高。

  • 标签: 世界经济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总量 贸促会 入世 创新
  • 简介:处理与环境有关的国际贸易纠纷中,GATT第20条提供了国际贸易法依据。但是在具体处理纠纷过程中,WTO的专家组与上诉机构通过不同的解释方法技术地绕开了对于环境考量的直接评价。对各国绿色贸易限制措施进行品质考核与交易费用的考虑,会受到经济分析中短期与长期的影响。在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这两种价值中,国际贸易规则倾向于自由贸易,因此其并非中立。由于适用该条具有严格的限制,所以希冀借此保护国内产业的国家需要非常谨慎。

  • 标签: 一般例外规则 环境保护 自由贸易
  • 简介:如何依法妥善解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需要突破法律法规的问题,遵循法治路径,积极寻求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支持。这种进路具有可行。在特定区域内暂时调整实施法律法规,是平衡特定区域改革创新需要和全国范围法制统一的稳妥举措。在特殊区域内暂时调整实施法律法规,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补充方式。在某种意义上,对于作为排头兵和先行者的上海来说,实际上承担了为国家立法打基础做贡献的重任,所以,根据国家的战略部署和上海自贸区的改革开放实践需求,借鉴国际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和一些国家自由贸易园区成功经验,谋划好、设计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先行先试 国家授权 合法性 正当性
  • 简介: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2004年年终总结会上获悉,该仲裁机构去年涉外和国内案件受案数量创造了自1995年以来的最好成绩,达到850件,其中涉外案件462件,位居国际商会仲裁院和美国仲裁协会之后,列世界第三位。这是贸仲委贯彻拓展、办案、监督和研究工作方针所取得的良好战绩。

  • 标签: 涉外案件 办案 仲裁协会 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方针
  • 简介:2007年4月,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题为《反垄断执法与知识产权:促进创新与竞争》的报告。报告对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多年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总结。报告对六个领域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专利权人单方且无条件拒绝许可;标准制定与专利阻抑;专利联营和交叉许可;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限制条款;知识产权搭售和捆绑;将市场支配力扩张到专利法定期限届满后引起的竞争问题。文章最后结合该报告对我国反垄断立法提出了建议。

  • 标签: 反垄断执法 知识产权 创新 竞争
  • 简介: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口申报不实但最终成品品实现出口,由于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因此该行为的违法认定以及处罚在海关行政处罚实务中产生了一定的争议。作者通过对《海关法》第100条规定和《海关处罚条例》第15条第4项规定的充分阐释,认为从进口申报不实的环节来讲,该申报不实的行为显然影响了海关税款的征收,应当根据《海关处罚条例》第15条第4项的规定进行处罚。由于该违法行为已经符合构成要件,因此,至于成品是否实际出品,不应受事后发生行为的影响,并不影响该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

  • 标签: 行政处罚案 违法行为 货物申报 加工贸易 玻璃钢制品 不实
  • 简介:服务贸易日益成为各国经济新一轮增长的重点。建立并健全一套符合国际经济形势演化与国内经济形势发展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与管理体系,是我国建设服务业强国的制度基础与保障。为此,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服务业强国(地区),如日、美、欧,以及与我国服务业发展具有较多可比因素的邻国印度,能够对我国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从日、美、欧、印的经验来看,各国在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法律制度、政策体系以及针对服务业管制与开放的具体措施上存在着一定的共识,但是,由于各国的政治考量、政治结构以及经济地位不同,也对服务业的发展采取了各具特色的制度安排。综合比较,我国为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与管理体系,必须制定服务贸易发展的国家战略,采取各种实务战术:如选择区别部门的开放方式,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扩大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调整范围,积极推进区域贸易安排等。

  • 标签: 服务贸易 比较法 法律体系 完善
  • 简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1991年4月2日至19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了“联合国国际贸易运输港站经营人赔偿责任会议”(又称“联合国贸法会1991年全权代表会议”)。48个国家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此外,联合国有关机构、有关国际组织及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也应邀派观察员出席了会议。由经贸部和外交部七名人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参加了会议的各项活动。

  • 标签: 港站经营人 赔偿责任 国际贸易运输 汉堡规则 赔偿限额 受雇人
  • 简介:日本横滨地区法院1999年8月25日作出裁定,承认和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此案系防冻剂销售合同,买方为日本某化工公司系仲裁的被申请人,卖方为中国某化工公司系仲裁的申请人,双方于1996年12月5日签订了上述合同。

  • 标签: 裁定 法院 仲裁裁决 执行 被申请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简介:临时仲裁作为世界上普遍流行的争议解决机制,尤其是在海事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影响,中国海事仲裁只有机构仲裁.针对中国海事仲裁领域只有机构仲裁的现状,借鉴英国伦敦海事仲裁的先进经验,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契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探索中国现阶段海事仲裁领域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

  • 标签: 海事仲裁 临时仲裁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简介: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立法起步早,在简洁开放的投资准入制度、管理体制的“最小变动原则”、灵活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较大的“法规松绑”力度、公开透明的立法过程等方面都值得大陆借鉴.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坚持立法先行,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扁平、高效、灵活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授权立法,并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发挥好立法对试验区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 标签: 自由经济示范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 立法
  • 简介:目次引言一、构成二、整合三、表征四、检索五、参照六、变更余论引言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初步确立。此后,'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并给予大力支持。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规定》要求,积极向

  • 标签: 指导性案例序号 构成 整合 表征 检索 参照
  • 简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于2005年1月11日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通过,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更加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程序更加灵活高效,规则更加透明开放,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充分体现了仲裁本质的特点。新规则刚一出台,就在仲裁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获得了极高的评价,被业内人士誉为是一部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实质突破的、现代化的仲裁规则。

  • 标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规则 仲裁员 仲裁方式 仲裁机构
  • 简介: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同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于日前作出决定,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并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华南分院的名称,新名称于2004年6月18日正式生效。

  • 标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 涉外仲裁机构 区域合作 仲裁协议
  • 简介:芝加哥市2014年出台的一部网约车法规,设定了比传统的出租车和汽车租赁行业更为宽松的管理规则。出租车和汽车租赁行业不服该法规,认为这一立法未经补偿就剥夺了其财产权,且有违法律的平等对待原则。波斯纳法官撰写的判决意见指出:只要未没收出租车或租赁汽车的特许经营执照,就不构成应予补偿的公益征收行为;对两类车辆制定不同的管理规则,是考虑到二者在监控机制、运行特点等方面有所不同,这是为法律所容许的合理差别,并不违背平等保护原则;财产权并不是一项免于竞争的权利,允许网约车进入运输市场有助于推动该市场的竞争,也与规制缓和的趋势相契合。

  • 标签: 网约车 波斯纳 公益征收 平等保护 合理差别 规制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