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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LLMC)基金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责任人,减少责任人损失,而对其所应承担责任进行总额限制的特殊责任基金。“桑吉号”所载货油性质特殊,若其被定性为非持久性货油则存在适用LLMC的可能。作为“桑吉号”油污损害的受害方,我国应尽可能地避免适用LLMC制度。LLMC基金的范围由法律直接规定,只有属于限制性债权范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利人才可以申请责任限制。“桑吉号”非持久性货油污染赔偿请求权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存在排除适用LLMC的空间。对该问题理论的研究,暴露出我国法律对于非持久性货油油污损害赔偿规定的空白与不足。此次“桑吉号”案件,必将推动我国LLMC制度的完善与油污污染损害赔偿规范的发展。

  • 标签: “桑吉号”案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限制性债权 非持久性货油污染损害赔偿 责任限制
  • 简介:摘要本文从实际案例反映出的,在电力企业与用电单位产权分界点外发生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司法裁判中产生分歧的原因,指出在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中,不应一律由电力企业作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是应当由电力设施的产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法上的经营者责任。并从立法、日常工作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向电力企业提出建议。

  • 标签: 产权分界点 侵权责任 经营者
  • 简介:【摘要】惩罚性赔偿是广泛适用于英美法系及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对独立和完善的损害赔偿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虽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但对于该制度适用中的具体问题语焉不详。本文试对该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侵权责任法的适用有所裨益。【关键词】惩罚性赔偿补偿性赔偿惩罚和遏制侵权责任一、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理论基础惩罚性赔偿(punitivedamages),是“指侵权行为人恶意实施该行为,或对行为时有重大过失时,以对行为人实施惩罚和追求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法院在判令行为人支付通常赔偿金的同时,还可以判令行为人支付受害人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金。”①惩罚性赔偿最初起源于1763年英国法官LordCamden在HuckleV.Money一案中的判决,以后逐渐演变为英国侵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适用于被告的行为不正当或是应当受到谴责者的案件中,如诽谤、诱奸、恶意攻击、诬告、不法侵占住宅、占有私人文件、非法拘禁等使受害人遭受名誉损失及精神痛苦的案件。至19世纪中叶,惩罚性损害赔偿已被法院普遍采纳。在美国,1784年的GenayV.Norris一案中最早确认了这一制度。并且得到发扬光大……

  • 标签: 中的适用 侵权责任法 惩罚性损害赔偿
  • 简介:由于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本身具有其特殊性,导致其证据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医疗诉讼中利益主体众多,更加大了处理难度。笔者作为来自实务部门的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许多问题,本文通过将证明责任理论运用到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希望能够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也希望能够达到实体法和程序法、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

  • 标签: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诉讼 责任制度 证据问题 司法实践 工作者
  • 简介:摘要:目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研制无人驾驶汽车。理论上来说无人驾驶汽车更加环保、更加安全,但当无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如何认定以及责任归责原则如何适用, 在法律层面还都存在很大的空白。本小组以初步判定无人驾驶汽车负主要责的交通事故中责任主体为目的,通过调查各国无人驾驶汽车事故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剖析典型案例的方法对目前无人驾驶汽车技术现状进行调查研究。 鉴于目前并无系统完整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判定,本小组经过查阅借鉴现有交通法律和所了解到的技术知识,经过讨论对此问题初步进行分析得出结果。

  • 标签: 无人驾驶 交通事故 赔偿 责任主体
  • 简介:第三人干扰他人婚姻关系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我国长久以来一直存在争议。然而,通过对台湾法和德国法上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规定进行比较可以得知,第三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实际上是由一般社会观念及民众的价值判断所决定的。通过对我国现行法律中所体现的法律价值、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制度的目的、负面风险的发生以及干扰婚姻关系行为的价值评判进行分析,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当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此同时,笔者也对受损害配偶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分析。

  • 标签: 第三人 干扰婚姻关系 损害赔偿 抚养非亲 生子女 通奸
  • 简介:摘要:作为丰富人们日常生活的一种形式,养宠物在农村和城市都变得越来越普遍。养宠物能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但是被遗弃和丢失的宠物数量逐渐增加。这些超出人类控制的动物通常被称为流浪动物,成为影响人类人身安全的重要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249条继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该条规定了被遗弃动物外逃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实际内容不变。原有的侵权责任法和目前生效的《民法典》都积极应对社会现实,努力对日益普遍的侵犯动物行为做出完善的规定。但是,这两项立法都没有规定,当动物找不到他们原来的养家糊口者或管理者时,流浪动物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责任。各级法院对此类案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判决结果各不相同,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多讨论和争议。因此,有必要研究流浪动物对人身伤害的责任问题。

  • 标签: 流浪动物 责任主体 相关法律问题
  • 简介:摘要:在我国进入21世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的数量急剧上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已成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围绕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其适用、责任主体的确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等三个方面,进行较为深入地论述,以期对审判实践提供一定程度的参考。

  • 标签: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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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罪均是因为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违反注意义务、存在过失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二者理论上的区分或许清晰,但法律实践中却很难截然分开,区别二者的关键在于过失的严重程度。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以过失为基础,有过失,则有责任,但医疗事故罪却不尽然。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责任,却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有其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即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罪的原因为主观要件“过失”(违反注意义务的严重程度达到了“严重不负责任”)加客观要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这是“严重不负责任”客观衡量标准)。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事故罪 医疗过失
  • 简介:案情简介1996年8月27日晚约9时,武平县十方镇叶坑村民张顺荣从本村风亭岗自然村步行回家,不幸触及断落在大路上的带电裸护线身亡。事后,张顺荣之妻儿以叶坑村委会疏于管理农村电网,武平县电力公司违章架设线路为由,要求二被告赔偿其损失。因代叶坑村委会行使管理农村电网职责是村农电员,为查清叶坑村委会与农电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武平县法

  • 标签: 转承责任 村委会 雇主承担 雇用关系 侵权损害赔偿 法律关系
  • 简介:摘要我国医疗损害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2010年生效的《侵权责任法》则尝试对举证责任分配制度进行一系列的完善和创新,笔者在对《侵权责任法》之立法规定进行评价与反思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举证责任倒置的利弊得失,进而尝试对我国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继续完善路径进行理论探讨。

  • 标签: 医疗损害诉讼 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倒置
  • 简介:股票交易中时常发生股票被盗买盗卖的恶性案件.由于事关多方当事人,股价又具有波动性,因而其民事赔偿较为复杂,难点即在于对责任主体和赔偿数额的确定.正确认识涉案的民事法律关系是认定损害赔偿的关键.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应以案发后合理期限内投资者投资的证券市值作为基准进行计算.

  • 标签: 盗买盗卖股票 法律关系 举证责任 损害赔偿
  • 简介:近年来医疗损害纠纷问题日益突出,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在医疗损害赔偿范围方面规定了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在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方面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医疗损害鉴定方式方面规定了统一的司法鉴定方式,结束了原有的医疗损害赔偿双轨制并存的局面,这对于妥善处理医疗损害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赔偿范围 赔偿标准 鉴定方式
  • 简介:因女性自身生理特点和社会角色之影响,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简称"三期")女职工遭用人单位违法解雇现象非常严重。一旦女职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除支付法定赔偿金,亦应赔偿女职工之生育保险待遇损失和"三期"内工资待遇损失。这符合我国立法赔偿可得利益损失之精神以及我国劳动法之立法宗旨。实务中司法机关因缺乏社会性别意识,排除《劳动法》而直接适用《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以不符合实际履行原则为由,否定上述两项损失之赔偿,其合理性存在质疑。对工资待遇损失之赔偿,应符合可预见性规则,按照一般哺乳期工资标准认定。

  • 标签: “三期”女职工 法定赔偿金 生育保险待遇 工资待遇
  • 简介:<正>一、损害与损失的区别对损害的概念、损害的内部构成、损害的历史进程、损害的存在形式以及损害与其相近概念的区别等问题的认识,构成人们的损害观。它是人们确定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不同的损害观对同一民事纠纷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损害常常作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而存在。民事责任的承担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及

  • 标签: 损害事实 精神损害 物质损失 权利主体 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
  • 简介:本世纪60年代末,国际海事组织致力于制订防止和处理船舶油污染的措施,除制订技术标准外,还制订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69年民事责任公约)和《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1971年基金公约)。根据1971年基金公约,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IOPCFUND)于1978年正式成立,截止到1989年12月31日,IOPCFUND已参与处理了43个油污事

  • 标签: 民事责任公约 运输危险 损害赔偿责任 国际制度 油污染 有毒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