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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同侵权行为法相对而言的物上请求是主观意义上的请求.如果认识到在物上请求性质及产生的几种状态和行为人的行为在特定情况会转化为故意后产生直接因果关系,就能在侵权行为中对其进行有效保护,而没有独立的必要,从而保护整个民法体系的完整和谐.

  • 标签: 物上请求权 侵权行为法 民法体系 妨害责任问题 物权
  • 简介:回顾近代中国著作法律史,人们大都会形成如下印象:著作法律制度通过借鉴西方得以较快建立,但却未能有效运作,侵犯著作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这不能不促使我们继续思考隐藏于现象背后的重要原因——著作法律制度与观念的关系。

  • 标签: 著作权法 法律制度 近代中国 关系论 侵犯著作权 有效运作
  • 简介:加强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建立和谐的法官和律师关系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律师辩护对审判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力量,因此有必要以新刑事诉讼实施为契机,提出构建律师辩护监督审判制度的具体建议。

  • 标签: 辩护权 新刑事诉讼法 监督审判权
  • 简介:保护公民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是维护人权的基本要求。有效保护劳动者在就业中不受歧视,是世界各国都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国际社会通过了一系列的公约,各国也分别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其中有很多先进的经验值得借鉴,在评析英、美、加拿大、日本等国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比我国的现状,提出一些措施,以健全我国相应的法制,更充分地保证我国公民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权利。

  • 标签: 平等就业 就业歧视 平等
  • 简介:人格受“宪法”及民事之保障,在结构上呈现封闭与开放之系统,在功能上分别表现为规制国家对于人格之限制的框架,以及规范人格受侵害时之民事上的救济。在社会学之法的确信与法律学与实务之法释义学上,向来根深蒂固取向于精神上利益。通过制定法的不断修订与法官造,人格的发展趋于完善。但仍存有尚未尽善之憾,当有规范需要时,必须藉助于法律补充,寻求其该当之规范。

  • 标签: 人格权法 法官造法 法律修订
  • 简介:生命是一切人权的基础,属于首要人权,为此国际社会,各国法律,以及人权公约都规定生命,如我国的宪法就明确规定了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美国宪法规定了以生命权为中心等,可见各国的法律对于生命的重视。生育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权利,在某些情况下,生育与生命就会产生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四个方面,分别是堕胎、基因知情、冷冻胚胎、生命生育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冲突来阐述生命与生育,二者息息相关。国内外对于二者之间的看法各不相同,本文主要从我国的法律角度出发,来研究生命与生育

  • 标签: 堕胎 基因知情权 冷冻胚胎 禁止克隆人 计划生育政策
  • 简介:我国现行《著作》关于发行的规定在条文表述上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未明确规定“有形载体”造成发行与信息网络传播在调整范围上存在交叉重合;二是将作品原件作为发行的客体,造成原件的唯一性与“向公众提供”存在现实矛盾;三是所有权转移方式的规定既未穷尽类型又显累赘繁琐。目前向社会公布的《著作(修订草案送审稿)》虽然对发行的定义进行了略微调整,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上述问题,因此建议将发行的定义修改为“发行,即以转移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有形载体的权利99。

  • 标签: 发行权 著作权法草案 完善建议
  • 简介:现行《著作》中的广播与信息网络传播已经存在规范漏洞,而以电信传输网、广播电视传输网、计算机互联网相互融通为代表的三网融合技术使问题进一步加剧,形成“一个传播终端、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的复杂局面。其直接原因表现为传播技术的发展融合,但深层次分析可追溯到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弊端。《著作(修改草案)》1稿、2稿的“修补型”方案仍不足以应对三网融合带来的问题,因此应借鉴已有的成熟立法例,将广播与信息网络传播整合为一项“远程传播”。

  • 标签: 三网融合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 简介:思想与表达二分是著作中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一原则无论是从法学层面还是经济学层面来说都具有充分的正当性.二分的目标,是要在通过提供期望报酬的作者利益和对进一步创作的激励以及公众在促进教育、研究和文化中的更广泛的利益之间实现平衡.这一原则在指导著作立法和解决著作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值得充分重视.

  • 标签: 著作权法 经济学 著作权纠纷 “二分法” 著作权制度
  • 简介:思想与表达的合并原则又称思想表达识别的例外原则。它只存在于特定的表达形式中,即表达与思想难以区分,甚至必须被认为混合在思想中。合并原则关注的是作品的表达性成分和作品表达体现的思想是否难以区分,或者表达性成分很有限以致他人的相同或相似的表达不构成侵权。合并原则在著作司法实践中具有适用价值。

  • 标签: 著作权法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合并原则 计算机用户界面
  • 简介:一般人格和侵权的结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动关系。在一般条款式的侵权模式下,承认一般人格保护人格利益的需求会大大降低。但由于传统中侵权责任的成立,以损害发生为前提,以损害赔偿为唯一后果,这导致仅通过一般条款式的侵权法条款不足以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正因为如此,瑞士民法典承认了一般人格。德国侵权三个小一般条款的结构一方面推动了一般人格的承认,但另一方面又阻碍着一般人格融入到民法的整体框架中。从立法技术的角度来看,一般人格的发展是侵权对人格利益保护不足的产物。

  • 标签: 一般人格权 侵权法 结构互动
  • 简介:跨国企业集团是由在各国成立的不同法律实体以某种形式的控制或所有权相互连结而形成的经济组织。在欧盟破产中,跨国企业集团破产管辖可以分成两个层次:一是基于债务人"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管辖;二是基于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管辖。在行使跨国企业集团破产管辖的同时,对"主要利益中心地"和"营业所"所在地的确定最为关键。对于"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确定,应逐渐完善"命令和控制标准",将考察重点放在破产债务人的自主权和集团的整合程度上;而对于"营业所"的确定,应采用狭义的解释。

  • 标签: 跨国企业集团 主要利益中心地 营业所
  • 简介:《香港特区基本法》赋予了特区法院以司法终审,而人大释与之并行不悖。人大释符合《香港特区基本法》与我国的宪法体制,虽然人大往往是被动释,但却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较强的政治性,其解释规则亦异于特区法院。为了使人大释与特区司法之间进行更好地衔接,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明晰《香港特区基本法》第158条、强化基本法委员会的作用并适时启动修程序。

  • 标签: 人大释法 司法终审权 基本法委员会 基本法修改
  • 简介: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分别是英美法和大陆中的传统制度,经过借鉴吸收,在108条和68、69条规定了我们自己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但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这种借鉴却导致预期违约制度传统的优势被削弱以及与不安抗辩在适用上的冲突.

  • 标签: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比较分析
  • 简介:《联合国海洋公约》(下称《公约》或UNCLOS)第288条第1款意义上之管辖的法律依据而言,国家同意极为重要。这一观点尤其适用于'混合争端',这类争端的特征是:它们不限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而是必然要求司法机关裁决不受公约直接规制的领土主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UNCLOS法庭必须先确定争端的相对权重。如果争端的重点明显不在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上,那么法庭必须拒绝实施管辖。《公约》第287条第1款意义上的所有争端解决程序都应该就管辖的限制发展出一套统一的方法,并遵循之,以实现必要的法律确定性。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管辖权 混合争端
  • 简介:著作2001年的修正,在解决超国民待遇、规范网络时代著作以及集体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使著作“从形式上看,改后的相应条款更符合《伯尔尼公约》和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从实质上看,改后的条款比原来更完整地确认了作者(特别是音乐作品的作者)们应当享有的权利,这对于鼓励更多优秀作品的出现、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 标签: 著作权法 法人制度 中国 精神权利 知识产权 民事主体
  • 简介:《民法通则》、《经济合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首次在我国确立了抵押制度,但是从整体上看,抵押制度显得杂乱简陋,法律上的空白随处可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往抵押内容愈来愈不适应社会需要,1995年6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发展和丰富了我国的抵押制度。这部法规,既借鉴外来做法,又从实际出发,考虑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采用广义抵押概念,抵押标的既有不动产,也有动产。传统民法认为抵押的标的只能是不动产,许多国家的民法也确认此点,如《日本民法典》第369条规定:“抵押者为转移债务者或者第三者的占有提供债务抵押的不动产,有权

  • 标签: 担保法 抵押权制度 抵押物登记 土地使用权 登记对抗主义 抵押权人
  • 简介: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2001年我国第一次修订著作时增加的概念,“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称谓源于《伯尔尼公约》。第二条之一.“‘文学艺术作品’一词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录像制品是我国长期以来的既有概念。

  • 标签: 著作权法 录像制品 电影作品 《伯尔尼公约》 文学艺术作品 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