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中央财政主导推动下的债务预算管理。目前财政部统一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国债转贷、外债转贷和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三部分。1.国债转贷。1998年为了扩大有效内需,确保经济增长达到预定的目标,国务院决定增发一定数量的国债,并将其中一部分转贷给地方政府使用。由于国债在中央层面一直纳入预算管理,转贷给地方的国债也自然地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财政部专门增设了“增发国债支出”预算科目,用于反映用本次增发国债资金安排的支出。本次增发的国债转贷,一律通过专户办理;上级财政转贷下级财政时,通过上下级往来科目核算。
简介:(一)风险本身具有双重性,意味着冒险和收益。地方财政风险则直接表现为财政收支失衡和对未来支撑政府行政行为的职能带来负面影响。许多情况下,财政风险因素表现得并不明显,有时由于受经济运行中诸多因素的影响,表面上财政运行状态良好,而实际上风险因素已经潜伏。地方财政风险可分为“显性”风险和“隐性”风险两大类。“显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收支矛盾加剧。一方面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由于受经济增长平缓、国有企业效益滑坡、企业欠税、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总量的增长受到制约,加上农业税收的稳定税负政策,其他非税收入(如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在扣除执收执罚成本后,难以增加可用财力,这就使得地方财政收入具有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