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第十六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ICMA)于2007年2月26日至3月2日在新加坡拉费斯城市会议中心举行。本届会议的主题是“海事仲裁与时俱进”,共有170多名代表参加,大会在新加坡传统的狮子舞和欢快的锣鼓声中开幕。

  • 标签: 海事仲裁 新加坡 仲裁员 国际 与时俱进
  • 简介: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成立于1960年。其成立的目的是将在伦敦从事海事仲裁的人士聚集在一起,交流经验,共同促进伦敦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因此该协会自称“类似俱乐部”。直至今日,该协会仍保留着这种松散型的传统,不是常设仲裁机构,而是属于临时仲裁性质。这是英国航运界选择的结果。其历史可以追溯到300年前波罗的海交易所。当时就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海事仲裁员,为租船、救捞、碰撞、保险、货损理赔等业务中发生的争议提供法律服务。

  • 标签: 海事仲裁 仲裁员 协会 伦敦 规则修改 仲裁事业
  • 简介:摘要本文从我国现有的体育仲裁制度和一般仲裁法律制度的现状入手,阐述了两者的共性和差异性,进而总结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独特性,明确体育仲裁制度在我国仲裁法律制度中的定位。

  • 标签: 体育仲裁 仲裁法律体系 共性 独特性
  • 简介:1995年新加坡《国际仲裁法》生效后,新加坡仲裁体制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国内仲裁和国际仲裁。其中,《国际仲裁法》适用于国际仲裁,原仲裁法适用于国内仲裁。《国际仲裁法》采纳了《UNCITRAL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被认为标志着新加坡脱离法院干预国际仲裁的普通法对抗制,转向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独立。本文详细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各项制度及其发展。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立法 新加坡
  • 简介:机构仲裁仲裁发展史上的成熟形态,而对仲裁机构的法律确认模式因仲裁机构设立所依据的法律不同而有所区别。本文在对仲裁机构作了界定之后,对世界范围内主要的商事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认为存在三种模式:法人形态、公司形态和纯民间形态。对于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由于历史的桎梏和实践的现状在理论认识上混淆不清。本文认为仲裁委员会是法人,但要在立法中明确仲裁机构的法律责任。对于仲裁委员会是特殊的事业单位法人的观点,本文认为已是历史的产物,为了顺应仲裁的民间性的本质属性和应对中国加入WTO之后国际仲裁服务市场对中国仲裁机构的挑战.本文认为在对我国仲裁法进行修改时可以将我国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定性为社会团体法人。

  • 标签: 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责任 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法律地位 仲裁法
  • 简介:我国仲裁法第58条所列的撤销事由应为独立的诉讼标的,而非攻击防御方法。该条第3项宜增加“足以影响裁决结果的”,即须基于其原因的严重性已足以改变裁决之结果,才能提起撤销之诉。撤销事由重叠之合并情形下,判决主文只需告知原告胜诉之结果,毋庸就无理由部分另告知驳回。若非形成仲裁裁决的事实及证据,不构成撤销事由,此乃当事人听审权保障之界限。现行仲裁法未对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的情形加以规定,未来修法中应增加此类情形。对于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纷争的解决,不宜采“另行起诉说”,仍可通过重新仲裁解决,且裁决经撤销后不适用时效中断。仲裁裁决若系用语不明情形,应采“仲裁员续为处理说”,当事人可请求仲裁庭就裁决书的特定部分作成改正或解释。仲裁裁决若出现漏裁事项,在严重影响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可能改变原有裁决结果时才有必要撤销该瑕疵仲裁裁决。

  • 标签: 瑕疵仲裁裁决 撤销仲裁裁决之诉 撤销事由 仲裁法修法
  • 简介:摘要长期以来,我国人力资源市场上一直存在“干部”和“工人”两种身份的劳动者,对应解决两种身份劳动者劳动争议的是“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解决工人身份劳动者劳资纠纷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由于劳动者劳动关系属于国家分配的计划配置,不具备市场化的劳动合同性质特点;解决干部身份劳动者劳资纠纷的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主要靠政策文件和劳资协商。随着人事制度改革和聘任制的实施,人事争议增多并逐渐具备劳动合同性质特点。

  • 标签: 劳动人事 争议调解 仲裁现状 问题 对策
  • 简介:关联合同在形式上表现为若干个合同.在实质上却是表现了一个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与连环合同不同。把握关联合同,要正确理解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相对性规则。仲裁制度的特点使关联合同在仲裁审理当中陷于更为复杂的处境之中.所以有必要对之加以研究,以便形成清醒的认识。

  • 标签: 关联合同 仲裁审理
  • 简介:两岸经贸关系紧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两岸企业、自然人之间的经贸纠纷。由于两岸之间政治关系的特殊性,使得两岸之间经贸争议的解决也带有了一定的特殊性。“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为了专业、高效、公正解决两岸之间的经贸争议,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成立之后即着手配套仲裁规则的制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主要国内、国际仲裁机构最新的成果,其中“多份合同仲裁”、“合并仲裁”、“追加当事人”等条款都代表了国际仲裁领域高水平的仲裁规则,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需要完善之处。

  • 标签: 多份合同仲裁 合并仲裁 追加当事人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规则》 比较研究
  • 简介:1985年《示范法》出台后,得到了国际上的热烈响应。世界范围内出现了支持仲裁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潮流,已有超过40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以《示范法》为蓝本,修改了各自的仲裁立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以1996年《英国仲裁法》、1998年《德国仲裁法》(《德国

  • 标签: 国际仲裁 立法 仲裁协议 法律制度 中国 仲裁机构
  • 简介:本案涉及我国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被申请人先在仲裁过程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又分别启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及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动用了可以动用的各种司法审查手段。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个个案的介绍,对我国现行涉外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进而对2003年12月31日及2004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两个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提出几点意见及修改建议。

  • 标签: 仲裁案件 涉外仲裁裁决 司法审查制度 中国 《仲裁法》 管辖权
  • 简介:贿赂和腐败已成为跨越国界的热点话题。反贿赂和腐败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仲裁由德高望重、深孚众望的仲裁员裁判纠纷,而“德高”和“公正”正是仲裁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良好期望。从理想主义出发,我们从不愿意把仲裁与贿赂并列在一起,但有时又不得不将之连在一起,比如下面的案例。当然,这个案例的趣味性并不在于仲裁贿赂的既遂或未遂,而在于由此引发的裁决承认执行和公共利益的讨论。

  • 标签: 仲裁贿赂 承认执行 仲裁员 仲裁裁决 仲裁案件 犯罪未遂
  • 简介:仲裁中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和实现,而国际经济交往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则给有关临时措施的适用带来了许多问题。增加临时措施的形式,延长当事人申请采取临时措施的期限,赋予仲裁庭在采取临时措施上以更大的权利,并对外国有关临时措施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作出制度安排等措施为许多国家的仲裁立法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所采用。我国在修改《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时也应对这些问题作出适当的回应,以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临时措施 法律适用 仲裁法 中国 立法
  • 简介: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程中,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的关系与衔接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民事诉讼法以专编来规定仲裁制度自然是十分必要和可取的,很多制度得到了改进或完善,但是在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权限及程序问题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然不够严谨,而且与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及各国仲裁立法普遍认可的自裁管辖权原则相违背,因此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并徐图完善。

  • 标签: 仲裁协议效力 自裁管辖权 立法模式
  • 简介:2002年5月11日,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在伦敦设午宴款待前来参加第十六届ICCA仲裁大会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代表团。贸促会副会长、CIETAC副主任刘文杰团长率CIETAC副主任唐厚志和王生长出席了午宴。

  • 标签: 协会 CIETAC 副会长 贸促会 十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仲裁裁决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未对仲裁财产保全的级别管辖作出相应规定,造成仲裁财产保全法院和仲裁裁决执行法院级别管辖不一致。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意见。将仲裁财产保全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能使仲裁财产保全与仲裁裁决执行相衔接,亦符合司法解释的目的,既有利于规范仲裁财产保全措施实施,也有利于及时有效地执行仲裁裁决,更有利于避免仲裁财产保全与仲裁裁决执行级别管辖不一致而造成实践中执法混乱和财产保全措施因轮候查封落空的状况。

  • 标签: 仲裁 财产保全 管辖 完善
  • 简介:摘要国际商事仲裁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而国际商事仲裁中最重要的则是仲裁协议。在仲裁协议中,关于仲裁条款性质的理论众多,其中最主流的认为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为更好的理解与适用仲裁条款独立性,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本文通过梳理仲裁条款独立性理论的相关概念,提出将仲裁条款独立性分为静态与动态,更深刻了解了仲裁条款独立性理论的变迁,也发现了仲裁条款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为促使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更大范围内被承认与执行,提出了几点思考。

  • 标签: 仲裁条款 独立性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