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针对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013年9月6日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2015年11月1日生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专门增设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设立并不意味着寻衅滋事罪完全丧失规制散布"虚假信息"行为的功能。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相当程度的明确性,罪刑法定原则在网络时代的自身"救赎"以及对言论自由的相对性能够消除本罪适用中的观念障碍。承认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并对寻衅滋事罪第4类行为中前后"公共场所"做不同的理解,可以消除其中的技术障碍。
简介:审判中如何最大程度地还原案件事实,是不同法系共同所要面对的问题,而如何理解证据相关性,是正确评价证据可采性的关键,同时也是发现案件事实真相的关键。将证据相关性用贝叶斯概率方法进行刻画是一种有益的理性尝试,可以将证据相关性进行量化比较,然而却存在着以封闭理论假设应对纷繁复杂外部环境的理论困难。本文对此理论困难的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主观概率的选择困难来自于参考类的不当选取。针对案件事实发现的对话认知过程,从新论辩术理论的视角探讨了案件事实发现过程的对话类型,主张证据相关性具有论辩术维度,根据案件事实发现过程中多主体参与的说服论证特征,提出证据相关性的理解还具有修辞学维度。
简介:今年5月27日.由柳州铁路公安处自行研制的列车“110”报警装置在480次旅客列车上试行并获得成功,这是我处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的题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精神,把漳州110经验运用到旅客列车上的一次大胆尝试,也是提高乘警快速反啦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的一项革新措施,同时还是震慑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武器。首趟旅客列车“110”的出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的好评和热切关注,16家新单位从电视、广播、报纸等角度竞相宣传报道,一时间“列车也有了110了”成为大家谈论的话题。经过四个月的实际运作,我们认为,在旅客列车上设立“110”报警服务项目是切实可行且十分及时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