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伴随着互联网科技及电子商务的发展,虚拟平台上商品形象的作用日益重要。食品包装的功能已从单向度转为多向度,从实用性功能,衍化为更偏重于其识别与美化功能。对食品包装的著作权保护,应关切包装自身的独立价值,合理确定包装作为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要求,正确界分附着于食品包装之上的思想与表达要素,契合数字环境下的证据类型,确立侵权认定的证据规则。
简介:"卖方有责"是一句罗马法格言,意指"卖者自慎";即卖方应当对买方因购买产品或服务而出现的问题负责。与"卖方有责"相反,还有另外一句普通法格言,意指"让买方保持清醒",即买方应当对自己的利益负责。"卖方有责"一词,并不经常见诸法律学人与法律实践者的案头。相反,"买者自负"作为一种通行的裁判思维,一度流行于我国司法及金融实务界。所谓"买者自负",是指"从事购买行为的主
论食品包装的著作权保护及其边界
“卖方有责”论——以金融产品商事交易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