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儿童饮食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实施干预措施。方法2009年5月~2010年1月对我市常住户籍儿童的抚养人进行抽查问卷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存在不良饮食行为问题的儿童进行干预。结果本文入组研究的儿童进食频率最高的食物依次是米饭、蛋类、蔬菜和水果;仅50.82%(370/728)的儿童表现为不挑食或偶尔挑食;91.76%(668/728)的儿童除正餐外还进食各类零食,其中61.68%(449/728)的儿童主要以水果为主;62.77%(457/728)的儿童可以做到在固定的位置上进餐,不随便离席,但边看电视边用餐及边玩边吃的行为较为普遍。52.34%(381/728)的儿童在幼儿园里进餐比在家里表现好,有19.78%(144/728)的儿童经常在家长的带领下外出餐厅进餐。针对上述不同饮食行为问题;经过9个月的积极干预及随访,干预组9项饮食行为问题的综合评分由(19.73±0.12)分明显下降到(14.31±0.22)分(P<0.05)。而对照组的9项饮食行问题的综合评分在T0~T4各时间点均无明显变化(P>0.05)。另外,与对照组相比,干预组在T1~T4各时间点的9项饮食行为问题的综合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P<0.05)。结论合理的饮食行为干预可改善儿童的不良饮食行为,交互式干预模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干预方法。
简介:相对于认定故意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有诸多疑难而言,在过失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之中承认原因行为的实行行为性并没有太多争议。但无论如何,过失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至少在表象上有别于一般的过失犯,其特点就在于可以划分为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这两个阶段,而在结果行为阶段又的确是丧失了责任能力甚至是行为能力。相关判例印证了在自陷无责的情形中构成要件模式的正确性,即原因自由行为实质上并不是一种需要特殊归责的构造,而只是一种现象上有独特之处,但完全可以被包括在一般的归责形态(无论是过失犯还是故意犯)之中的说明形式(说明实行行为到底在何处)而已。要成立过失犯形态的原因自由行为,关键在于如何在具体情况下认定行为人的过失心理,它可能有三种表现形式。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癌症病人自杀行为的干预措施和护理。方法通过对2011年6月-2012年6月所有住院的癌症病人心理特征的统计分析,重点对两例食管癌病人跳楼自杀行为的分析,找出癌症病人心理干预的方法和对策。结果癌症病人36例,占总住院人数的16.66%,其中存在自杀倾向的病案23例,占癌症病人数的63.88%,自杀身亡的病案2例,占癌症病人数的5.55%。通过对这类病人的心理干预,及时发现了17例癌症病人的自杀行为,阻止了17例自杀倾向自杀行为的演变。结论癌症病人的心理指导尤其重要,能够及时的发现自杀心理,有效的干预措施能够阻止自杀事件的发生。但还是有两例病人跳楼自杀身亡,给家属、医院、社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应该加强对癌症病人的心理护理,及时发现他们的不良心理行为,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帮助癌症病人走出心理阴影,提高癌症病人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