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保护法益是受贿罪研究中的一个核心论题。受贿罪保护法益的界定源于立法者刑事政策的现实选择以及实定规范本身的推导。将立法目的、规范结构和现实境遇相互嵌入分析,能够证成现阶段受贿罪的可罚性基础在于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或者职务行为为对价而交易他人的财物,由此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应抽象为职务和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易性。该法益界定一方面反映传统受贿罪的权钱交易本质定位;另一方面,可以为受贿罪的立法修订、司法适用确定边界,满足法益对于“体系内在”的评判,形塑现阶段受贿犯罪的各种复杂形态,为各种非典型的受贿行为提供足够的阐释力,从而妥当解决受贿罪认定中一些长期争论未决的问题。
简介:由于环境影响具有独特的跨界性特点,所以环境问题必然是地区问题,甚至是全球问题。作为"部门国际法"的一部分,国际环境法对于国际环境的保护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在过去的20世纪发生了一系列的环境灾难,从中人们也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并没有取得新的进展。作为国际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依据,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环境习惯法对于有效保护国际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两者自身的弱点,使得它们对于国际环境的保护显得力不从心。本文从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入手,通过介绍国际环境法的一般原则,提出了对国际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手段,即打破传统的国家主权思想,在此基础之上,选择一种正确的规则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这种规则当中,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在一起,对于本身已经准备改善环境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也必须赋予其相应的激励机制和机构设置。
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本文试析了长江保护法实施为长江流域持续健康发展立下了绿色发展的规矩:树立了绿色发展的理念、确立了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的思路、明确了产业发展的控制红线、支持发展绿色交通;尝试分析了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对长江水运发展的影响:有利于保护航道畅通、有利于促进港口改变粗放的发展模式、有利于发展绿色综合交通体系,不利于航道整治工程的实施、增加了编制港口规划程序、不利于发挥航道的最大效率、不利于港口建设项目的落地实施,并提出了保障长江水运持续发展的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