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7
137 个结果
  • 简介:医疗资源配置问题所诱发的医疗事故日益增多,也进入到刑事司法的视野。对于此类医疗事故案件,法律上应该权衡医疗方和患者方的双方利益,结合医疗服务提供的具体形态,设计规范机制。站在限制医疗过失处罚范围的立场上,宜于要求主观上对危险的预见达到一个较高的、具体的程度。

  • 标签: 医疗过失 转院义务 值班医生 待命医生 医疗事故罪
  • 简介:2010年,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和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双保”工程这一主题.积极主动服务,认真履行职能,全力以赴做好用地报批、建设用地置换、土地开发复垦、整村推进土地整治、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征迁以及出让等重点工作,并以开展于部作风大整顿、学习《廉政准则》、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标签: 国土资源局 土地开发 耕地总量平衡 当涂县 学习型党组织 管理
  • 简介:改革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以劳动教养制度改革为契机,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加强管理,确保劳教干警的思想稳定、队伍稳定、管理秩序稳定,确保劳教场所安全、资产安全、监管安全;整合场所、资产、队伍等司法行政资源,强化司法行政职能;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确保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安全稳定、协调有序.

  • 标签: 劳动教养 司法行政 应对措施
  • 简介:修改《矿产资源法》,以破除“两证同体”制为入口,以建立现代矿业制度为目标,重构矿业法律体系.从传统的调整矿产物权为主的《矿产资源法》,转向现代的以调整矿山产业为主的《矿业法》.现代矿业制度,明确市场与政府的分工,让权利与权力之间边界明晰: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融入普通物权地位而由民法调整,矿产权的商品市场自由流转;政府对产权归属明晰的矿产开发行为和开发主体进行严格管制,矿业开发市场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建立合理且严格的矿业开发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后的矿业环境保护、场所健康与安全、矿业用地以及矿业相邻关系等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并构建保障这些行为预期的系列矿业法律责任.

  • 标签: 矿业 矿业法 现代矿业制度 矿产资源法修改
  • 简介: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法律管理和保护,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保障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自然资源的生态功能,遏制生态环境的恶化,成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上的重大课题。

  • 标签: 自然资源 保护法立法
  • 简介: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是资源类犯罪中为数较多的组成部分,其危害性日益彰显.为对有力打击此类犯罪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完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法律责任制度成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所必须.我国制定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起步较晚,基础较差.通过对中俄野生动物资源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比较,并借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对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规定之优点,完善中国刑法对此类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应增设有关罪名,对现有罪名罪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加重责任条款.

  • 标签: 野生动物资源 刑事法律责任 制度比较研究
  • 简介:环境问题既是中国国内的法律问题,也是国际性的法律问题,需要各国采取协调行动来解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国际合作,是中国在全球生态和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中国目前采取了签订条约、参与国际和区域环境事务等国际合作措施,发展和完善了确认与保护、鼓励和支持、限制与禁止、敦促与制裁等方面的国际环境合作制度。虽然存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技术援助不到位、贸易壁垒隐藏在国际合作机制中、发达国家和周边国家封中国提出的环境要求过于苛刻等问题,但中国的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国际合作制度的实施,近年来在区域和全球层面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 标签: 生态保护 资源开发 资源利用 国际合作 法律制度
  • 简介:湿地被誉为'自然之肾'.湿地的价值和功能是独特的、多样的.我国的湿地面积大、分布广、种类多,但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我国湿地资源的现状及问题业已把湿地资源保护法的建构提到了日程.湿地资源保护立法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推断,更是国内外湿地资源形势和我国湿地资源法律生活的必然要求,具有坚实的客观依据.

  • 标签: 湿地 必要性 可行性
  • 简介:在天学的视野下,中国古人头顶的天空不仅成了“作为文化资源的天空”,而且更是成了“作为法律资源的天空”。古人通过对天象的细致观测,不仅从这个天空中获取了立法、司法等诸多具体的法律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法律资源的天空在更深入的层次上表达了对于君主权力之制约和法律秩序之构建的重大法律意义。

  • 标签: 天学 “作为法律资源的天空” 君权制约 秩序构建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Ⅸ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本刊一向关注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动态,曾经多次组织刊发专题研讨文章,及时反映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时至Ⅸ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中央批准一年之际,再次编发此组文章,表明了本刊对当前司法改革重点问题的关注。这里刊发的6篇文章的作者都是一线法官,他们的文章既有切身工作的体悟、扎实的数据分析,也有深入的理论思考,论题接近实际,内容包括:基层法院审判资源管理现状分析及优化路径探索、司法改革语境下司法辅助事务管理模式的构建、实行法官职务序列单独管理的现实困境和路径选择、裁判文书公开与审判权威维系的多维解读和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的试点研究等,希望反映当前司法改革进程的一个侧面。

  • 标签: 司法改革 基层法院 审判资源 司法辅助事务 法官职务 审判文书
  • 简介:2002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进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此后,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走进高等学府接受教育.然而,高等教育公平问题,并没有随着大众化程度的提高而完全得到解决,而是呈现出新的特点.本文提出了大众化阶段研究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新视角: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分析了我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分配的现状,进而探讨了实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公平分配的途径.

  • 标签: 高等教育 大众化 区域公平 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 简介:十年来,随着公安情报研究的逐渐深入,提出了“大情报”和“情报主导警务”的理念,公安情报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愈加凸显。公安机关从大量杂乱无序的信息中整理、加工、提炼出情报并运用情报,提高了警务效能。从文献来源、文献内容、研究的现实意义等角度对“公安情报”研究为主题的学术文献进行计量统计分析,有助于公安情报研究的进一步深化,以期逐步实现以“大情报、小行动”的警务模式,引导警务决策,创新警务理念,开启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警务战略新方向。

  • 标签: 公安情报 文献分析 警务效能 警务战略
  • 简介: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12月1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以改变以往计划注重对农用地转用审批的控制,而缺乏对实际用地总量进行有效控制的现状。按照修订后的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这是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办法明确,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 标签: 土地利用 国土资源部 计划管理 农用地转用 计划指标 耕地保有量
  • 简介: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海事法院在实践中积累了一系列旨在保障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非正式制度。这些制度与本轮司法改革的目标最为接近,是改革不容忽视的本土性资源。海事法院在跨区域管辖案件、人财物统一管理、法官队伍精英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面临着地位边缘化、存在合理性、管理混乱化三大危险。本轮司法改革应重构海事法院的权力体制,修改宪法及法院组织法,并进行法院内部去行政化、法官职业化等配套制度改革。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也可借鉴海事法院的经验。

  • 标签: 中的本土 体制改革中的 司法体制改革
  • 简介:当代市场经济既不是近代自由市场经济,也不同于自19世纪末以来处于政府干预下的混合市场经济,而是以权利配置为前提的“宪法经济”。依法治国首先要公私分明,明确区分公域和私域,用公法调整公域,用私法调整私域。通过经济立宪制约政府经济权力,防止因权力滥用对私权利的侵犯,这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

  • 标签: 宪法经济 公共选择 私人选择 权力制约
  • 简介:已有有关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理论,无论是私权说、公权说、还是公私混合说,都是在“国家一社会”二元的框架中所得出的结论。同时,这些理论更侧重于从应然角度进行立论。然而,它们也面临着难以被立法实践证成的困境。对国家所有权真意的探寻离不开对立法本意的解释。事实上,在立法形成的过程中,国家所有权行使主体的确定成为最重要的命题。这不仅涉及全国人大与国务院的横向分权,同时更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配。因此,其本质上是国家机关间的权力协调,尚未越出公权力的范畴。立法形成的结果是确认和强化国务院对自然资源的控制权。

  • 标签: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立法形成 央地关系
  • 简介:在我国,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应属于民法上的所有权,而非'主权性权力';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立法例与学说,结合我国民事立法与理论来看,自然资源使用权理所当然应归入用益物权的范畴,'准物权'说不符合传统物权理论完整的制度设计与体系效应,应予以摒弃。自然资源权在结构上应区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自然资源使用权、资源出产物个人所有权三类,它们都属于物权;在立法模式上应选择一般法与特别法相结合的形式,在物权法或将来民法典中只作原则性规定,而由单行特别法作具体规范设计,以保障法律体系的完整与协调,促进自然资源的效用最大化与价值的扩张。

  • 标签: 自然资源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 准物权 三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