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从一起案例看改革我国法院行政判决形式的必要性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1.维持判决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2·撤销判决即撤销或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3·履行判决即被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变更判决即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予以变更的判决。这四种判决形式,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正确作出判决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笔者认为,在行政审判实践中,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四种判决形式,并不能全部包含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远不能满足行政审判实践的需要。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不作为的具体
简介:我们设置某项制度的目的是让它发挥我们所期望的功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制定的不少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成了流于形式的制度。当前我国流于形式的几项典型制度是:领导干部收入与财产申报制度,在工程建设、药品采购、设备采购等领域实行的招投标制度,以及高校开设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制度等。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主要是:制度没有得到其适用范围内人们的公认;制度的规则系统不完备以及规则没有得到切实的遵守;制度的组织系统不健全,组织成员素质不高;制度的设备系统不完善,技术手段跟不上等。如果在经过了长期的努力后这些问题仍极难解决,制度仍然发挥不出其应有的效能,那么,就要考虑该制度本身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或者就应对该制度作根本性的重大改革了。
简介:(一)律师——日本企业的法律“外脑”日本的律师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每百万人口中仅有约10.6名律师,律师总人数2万,相当于美国的1/40。这么低的比例与日本严格的司法考试制度不无关系。与我国的律师制度有所不同,日本律师资格的取得需经过“司法考试——司法所研修——律师资格考试”的程序。目前日本每年有3万多人参加司法考试,大约有50O多人合格,通过率仅为1.6%。这五百人中通过司法所研修两年,再经律师考试合格而成为律师的只有约350人,其余的则担任审判官或检察官。目前日本每年法学系毕业生约占全国大学毕业生总人数的9%,除成为律师、审判官和检察官外,他们大都从事以下职业:()企业法务部职员,参
简介:主持语:A12T致力于推动中国当代青年艺术力量的发展,发掘最具潜力的艺术新星,通过展览展示、跨界整合助力中国当代艺术新生力量的成长。在A12T,艺术品不是拯救世界拯救灵魂的超级英雄,它是与你一起生活的朋友、知己。艺术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闪耀智慧,带来愉悦,让我们思考,拉近人与人的距离。在一个更为开放和平等的时代,收藏艺术品不再是一种特权,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品味欣赏艺术品,因此A12T通过"艺术夜现场"、"艺术衍生"、"艺术公关"等跨界创新模式,深度开发国内外当代艺术家的艺术外延,将艺术引出象牙塔,带入现实领域,让艺术的魅力与想象力启发每个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