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篇论文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关于知识产权的多边条约产生之前;第二阶段的标志则是《巴黎保护工业产权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及《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第三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规则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并最终导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产生(以下称为"TRIPS协议")。目前我们正处于第四阶段,它受到一系列挑战的影响,包括发展中国家对重要药品申请专利及与互联网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该阶段可称为典型性变化阶段。本文将重点放在第三和第四阶段,即知识产权保护融入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以下称为"WTO")的问题及其在WTO以外的国际化问题。
简介:摘要:要想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就需要深入发展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快科技与产业的创新发展,才能够为我国科技和产业化发展提供充足的推动力。不仅要强化创新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快各个层次之间的创新,还需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营造高质量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准备条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主要做到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人民群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在创新上要不断开拓新的方式,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因此,需要各个地区能够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通过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更优质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只有拥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最强的优势。基于此,本文将重点放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工作上,通过创新的形式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力,为我国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工作,提供相应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