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清算组织的产生、作用及权利,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法学理论上,对此也早有定论。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由于从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制度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司制度进行过渡和规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再加上企业部门及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解散和清算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同时在公司法尚未颁布的情况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部门又针对所出现的问题和现象颁布和下发了一些概念不清且用词与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和理论不一致的规定和解释,并且在公司法颁布以后又未能及时对上述规定和解释作出相应的规范和调整,造成立法歧义。
简介:<正>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包括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2.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可以进行调解。贪污罪、堡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3.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三)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