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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审判阶段因事实认定不当而导致实体裁判错误的刑事错案,包括“错判”和“错放”两类。审判阶段防范错案的关键在于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并作出合理判断,防止因事实认定不当而引发错案。错案防范视野下审查判断证据面临的主要难题是非法言词证据认定难、庭外调查权和补充侦查建议权如何行使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把握。这些难题涉及“错放”与“错判”之间的选择,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冲突以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矛盾,关乎立法者和执法者如何作出相应的利益考量和价值平衡。

  • 标签: 刑事错案 防范 证据 审查判断
  • 简介:2013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放松了对公司资本制度的严格管制,但公司债权人保护措施需及时跟进。公司信息公开可以保证债权人决策所需信息的通畅传递,是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约束的重要机制。我国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市场中介机构建立基于债权人保护的公司信息公示系统,理性债权人决策所需的公司信用、偿债能力等重大信息要纳入公司强制性信息公开范畴,公司发展前景、履行社会责任等信息可以纳入公司自愿性信息公开范畴。

  • 标签: 公司资本制度 立法 债权人保护 公司信息公开
  • 简介:社会管理创新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应当体现为司法方式的转变,而功利主义的引入又为这种转变提供了可能,在司法的空间内衍生出软性司法,软性司法所追求的社会整体和谐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价值具有一致性,软性司法在补缺硬性司法漏洞、民意聚拢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之成为与硬性司法并行不悖的司法手段。

  • 标签: 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 软性司法 检察
  • 简介:国外学者一般是从刑罚存在的“正当性”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刑罚的本质,主要有报应刑论、目的刑论和并合主义刑罚论三种,但都有其不足之处。以进化论为视角,刑罚存在的正当依据应该是“社会进化的必要性”。国内学者从一般从刑罚的“根本属性”意义上来理解和认识刑罚的本质,即刑罚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学者对此提出了多种观点,但也都有明显不足。以刑罚进化论为视角,刑罚本质从两种意义上使用,一种是有效的区别刑罚与非刑罚措施的根本属性,即宏观刑罚的本质,它应该是严厉的国家惩罚性;另一种是区别此刑罚与彼刑罚的根本属性,即微观刑罚的本质,它应该是对受刑人权利的剥夺。

  • 标签: 刑罚 刑罚本质理论 刑罚进化论 国家惩罚性 剥夺 限制权利
  • 简介:审判委员会特别列席制度和合议庭评议全程录音制度,对司法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造成消极影响。诉讼评议的本质要求应该是,为参与诉讼评议的法官营造一种宽松自由、保证独立发表意见的氛围或环境,包括评议场合的秘密而免受外力干扰和评议意见的豁免而免于责任追究两个方面。

  • 标签: 特别列席 评议录音 评议自由
  • 简介:国内的法律经济分析一直停留在方法的引进介绍、模仿运用层面.法律经济分析者各自进行着分散、孤立的研究,难以对立法、司法实践产生有效影响.如何使法律经济分析从方法层面上升到范式层面,使之成为有效法律实践的分析范式,正是法律经济分析在国内面临的需要解决的难题.

  • 标签: 法律经济分析 法律实践 司法实践 立法 层面 分析范式
  • 简介:目前,各地检察机关正积极开展民事和解工作,检察官在其中发挥了疏导情绪、信息沟通、辅助选择的重要作用,推进了社会纠纷化解。从民事诉讼目的、调解原则、检察监督原则以及检察机关是否存在角色冲突等角度来分析,检察机关主持民事和解具有合法性。限于目前条件,检察机关主持和解应侧重于影响巨大的案件、当事人间有特殊关系的案件,应坚持自愿、合法、中立、诚信的基本原则,构建保障当事人基本权利的和解程序。

  • 标签: 检察机关 民事和解 制度构建 化解矛盾 机制创新
  • 简介:作为劳动者获得工伤待遇的必经之路,工伤认定不仅牵涉到错综复杂的事实判断与法律评价,更紧密关联于被灾劳动者的生存之权,认定之责可谓重要而且艰巨。但行政机关却出于对效率、成本的考量,而一直坚守着封闭、神秘的程序设计,当事人既无从参与,更无从知悉认定的原委与真相。从程序正义角度观之,难免遭疑。此时,问题被卡在程序本身的正义性与经济性这两难之中,前者要求充分参与,后者则力求简约。在二者之间,真正的出路并不是某个极端,而应是一种平衡。在公正面向上,当以正式听证保障参与之权;在成本面向上,则以简易设计促进效率提升。二者既相互界分又相互连结,力求在平衡与互动中实现整体效益的最优。

  • 标签: 司法源起 程序正义 成本博弈 利益衡量 听证 平衡与联动
  • 简介:关于仲裁机构体制改革的讨论凸显其间的话语之争和利益博弈。通过以问题导向为思路的意见梳理,可见关于仲裁机构体制改革的主要意见集中于财务管理体制、人事管理体制和内部监督管理体制三个方面。文化结构的三层次说为认识和理解中国仲裁机构体制改革中的矛盾和困难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仲裁机构体制改革的推进拓展了一种现实性的思路。

  • 标签: 仲裁机构 改革 文化结构 问题导向
  • 简介:美国宪法内涵了基本权利体系演化的巨大潜力,通过以权利为中心的宪法技术发展,实现了普通法原则与革命原则的有机结合,从而使美国达到了国家能力建设的历史高度。新自由主义和身份/承认政治的特殊联姻,对战后美国的“新政”宪法秩序形成了巨大冲击。当代美国宪法不仅面临来自内部矛盾的撕裂,其传统依托的“威斯特伐利亚”宪法框架也在全球化潮流中遭遇冲击。全球社会正在经历的深刻结构变迁,预示着美国宪法模式全球化的内在危机。在私法化、全球化与治理化趋势的多重挑战下,美国宪法已经陷入去政治化和泛政治化的双重困境之中。美国宪法的当代困境具有普遍代表性,这要求我们重新思考18世纪的宪法革命遗产,从中寻找新的历史进步动力。

  • 标签: 社会系统论 宪法私法化 去政治化 新自由主义 美国宪法
  • 简介:近年来,在我国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下,侦查程序法治化已成为完善公安侦查行为的重要任务之一,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则是实现我国侦查程序的中立性、平等性、科学性等法治理念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主要通过对司法审查机制的分析和研究,在借鉴和利用国外侦查程序中的司法审查机制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之上,总结出在侦查程序中引入司法审查机制的主要途径,并提出了几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以期实现我国侦查程序的法治化。

  • 标签: 侦查程序 司法审查 权力制衡 法治化
  • 简介: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有多种情形,司法实践中,比较集中的财产保全赔偿纠纷包括三类:一类是申请保全人在原审案件中败诉导致被保全人起诉要求赔偿;第二类是申请保全人在原审案件中部分请求未被法院支持导致被保全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第三类是申请保全人在保全后撤诉或不到庭应诉而视为撤诉,导致被保全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保全错误是否赔偿损失应具体分析,应当根据保全申请人的过错程度、权利行使是否符合比例、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财产保全是否错误,是否应当赔偿被保全人的损失。在认定保全是否错误时,应当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因果关系的直接程度,通过主观层次、客观层次、利益权衡及诚信原则来判断和认定,在认定保全错误的情况下,根据是否产生损失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对于没有产生损失的,不影响对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

  • 标签: 财产保全 错误 依据 认定
  • 简介:对指导性案例的效力进行定位,是讨论案例制度全部问题的基石,不弄清这一点,案例指导制度很难推行。将指导性案例定位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一种形式,符合中国的国情,未超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指导性案例的确立主体、选择标准、制作要求以及援引适用是构建案例指导制度的几个关键问题,需要在效力定位的视角下具体讨论。

  • 标签: 案例指导制度 司法解释 效力定位
  • 简介:在西方,刑事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的起源与模式之一。在我国,刑事和解起源于轻伤害案件处理方式的改革,是民事赔偿责任的和解,更强调当事人双方矛盾的化解,而非社会关系的全面恢复,属于原发性的而非继发性的、整体性的而非平行性的司法举措。

  • 标签: 刑事和解 恢复性司法 澄清
  • 简介:中国刑法修正案活跃的犯罪化趋势引发学界热议,并形成支持和反对两种立场。两种立场表面有分歧,但实质殊途同归于如何规范犯罪化,从而保证其正当性。古今中外既有的各种规范犯罪化的原理、学说和原则,均从人类中心主义出发,以人类的价值取向为根据,且把刑法视为静态的孤立存在,忽视刑法内部及刑法与环境的动态关系。因此,既有的各种犯罪化学说或原理,均在走向实践的途中知行背离。而以系统论方法关注系统内部要素的运作图景及系统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据此研究如何限制刑法修正案的犯罪化,能克服既有理论学说的困境。又因其关注刑法系统当下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刑法系统现状,所以遵守据之推演出的刑法修正案犯罪化的外部限制和内部限制,能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知行合一。不仅如此,从系统论的角度考量最近几年中国刑法修正中旺盛的犯罪化,会让刑事立法者变得更为理性,对真正实现刑事法治也更具意义。

  • 标签: 系统论 刑法修正案 犯罪化 自我创生 开放性 封闭性
  • 简介:刑法第133条第二段和第三段规定的两处“逃逸”。在罪刑理论上意义不同。各处“逃逸”的法律属性及功能应根据交通肇事基本罪的成立与否来决定。当基本罪成立时。第二段的“逃逸”属于加重处罚情节,第三段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基本罪的结果加重犯。其中。在基本罪无死亡结果情形下的“逃逸”又导致死亡结果时。为基本罪的(行为结果的)复合加重犯。当基本罪不成立时。第二段的“逃逸”是以交通肇事行为为基础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具有被独立评价的地位;第三段的“逃逸致人死亡”是以第二段“逃逸”为原因力的结果加重犯。现行的立法规定是以“逃逸”为重叠要素的两个加重结构的简化形式。

  • 标签: 交通肇事罪 逃逸 逻辑解释 加重犯
  • 简介:我国提倡的"能动司法"并非西方语境下的司法能动主义,也并非审判方式上的职权主义回归,同时,能动司法的目的也不在于异化法院的功能。能动司法理念的提出是为了强调司法除了被动性之外,也有积极、主动的一面,其目的在于矫正以往司法改革中单纯将司法权定位于被动、消极的倾向。在民事审判权运作机制中,有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之分。能动司法的理念只有在民事审判权运作机制中加以务实分析,才能勾画出民事审判权运作机制中的司法能动与被动之思辨关系。

  • 标签: 能动司法 民事审判权 职权主义
  • 简介:我国刑法关于行贿犯罪单一式构成要件的配置,激励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竞争者以行贿的方式超越商业强者并抢占市场。市场主体双方均选择行贿是行贿犯罪单一式构成要件配置博弈分析后的纳什均衡。通过形式博弈分析后的行贿犯罪复合式构成要件配置,能够保证并充分体现刑法规范对市场主体经济利益选择的制约,整体上降低了刑事处罚的规范起点,减轻控制行贿犯罪发生率的制度压力。博弈模型的规范比较和模拟运行结论,为行贿犯罪构成要件配置的模式选择提供了新的思维范式和经济学上的依据。

  • 标签: 行贿犯罪 构成要件 博弈 规范选择
  • 简介:《刑法修正案(七)》通过增设"第388条之一"专门规定独立的法定刑,且不对原388条作任何修正,这种修正方式是对传统修正方式的突破,必然会导致立法和司法实务出现问题。采用在对《刑法》第388条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将相关修正内容并入该条文之中的方式似乎更为合理。对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规定的犯罪以"影响力受贿罪"这一罪名确立最为妥恰。尽管"关系密切的人"与"特定关系人"两概念之间在语义上似乎是一种包容关系,但实质上则是一种交叉关系。对"关系密切的人"之范围应明确加以界定,以谨慎划定受贿犯罪圈,并强调实际存在的影响力对构成受贿犯罪的重要作用。"关系密切的人"既可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也可能成为"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如果行为人为"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人"以外的其他人,其相关行为也可能不构成犯罪。

  • 标签: 《刑法修正案(七)》 立法方式 影响力受贿 斡旋受贿 关系密切的人
  • 简介:目前,资源短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明显,已经影响到了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这迫切需要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就必须加强对资源节约使用的法律监督,就必须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型法律监督机制,将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公民的直接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良性运行的法律监督机制.从而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长效机制,保障我们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 标签: 资源节约型社会 法律监督 资源浪费 体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