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面临来自真实性方面的巨大挑战。法律界长期存在"易失真论"与"极可靠论"的争执。案例统计分析和座谈调研发现,传统观念分歧的背后隐藏着重大的偏见与偏差,亟待正本清源。基于法律与技术的交叉研究表明,认识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应当从原件、具象、整体和空间的理性立场出发,遵循系统性原理、电子痕迹理论与虚拟场理论。同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更良好的真实性保障。这构成电子证据的理性真实观。树立这一新观念,有助于推动配套制度的创新。我国应当构建关于电子证据真实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改造"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规则;在鉴定制度方面,应当开发超越纯技术领域的溯源性鉴定等新型鉴定方法。
简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并没有随着环保立法的进步和环境行政管理机构的努力而得到改善,环境法规执行效果不佳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而环境执法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一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立法和执法中没有处理好与另外两个环保主体一一企业和居民的关系。这造成政府在进行具体环境执法时由于难以得到执法对象的理解和配合而遇到困难。国家和政府除了继续直接推进执法的进步以外,必须着力发展好与企业和居民共同保护环境的关系,以期在长期形成环保合力。所以不同的环境保护责任的各个主体,尤其是国家开口地方政府,均要应放弃急功近利的想法,从新审视和采取措施做好两项基础工作:环境教育和环保的公众参与。
简介: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生物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相关领域新技术的蓬勃发展,"数字化生存"已然成为现实,互联网勾连起来的虚拟社群成为一种真实的社群存在方式,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挑战。中国当下坚持的中心集权模式和国家主权的治理逻辑,正在受到数字网络时代的严峻冲击。中国在网络社会应当坚持探索一种法律治理与协商民主的复合治理模式。传统的协商民主能够有效地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的治理共识的一些问题,但在当前的数字网络时代需要吸收技术治理的手段,来建构新型合作治理。合作治理可以优化法律治理的组织结构,形成共同规制的格局,并由此构成一种政府规制与自我规制互相补充、互为支持的合作治理体制,从而为我国的互联网规制探索一种多元民主治理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