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代表制度的三大基本问题"代表谁""谁代表"和"如何代表"为线索,介绍和分析其基础性理论,并以英国历史与现实中的代表制度实践为例,揭示代表制基础理论内在的变迁与张力。对代表制的理论阐释和典型案例研究,不仅可以揭示代表制在历史演化过程中所表现的内在张力,凝聚现代民主代表制度所应持守的重叠性共识,也有利于厘清代表、选举与民主这三个重要议题间复杂且颇受争议的关系。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代表制与民主并不同源,但在现代社会已成为民主制度可行且可欲的落实方式。代表制并不必然与选举相连,但选举是现代社会中被代表者表达对代表同意的最重要途径。由于代表概念本身存在的二重性,以及在根本性政治社会想象上的分歧,代表制对于代表本身特点及其行为方式的要求存在内在紧张。这种紧张难以彻底调和,但应当纾解,其底线在于防止代表制对民主的潜在威胁。
简介:全球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一直在稳步增长,其潜力巨大尚未被充分挖掘,但并非任何一种知识产权都可以证券化。版权证券化仅限于电影和音乐产业,且只针对有收入流保障的成功作品;交易范围包括某一电影公司一项目录下的所有电影;适格主体为具有一定谈判能力且其版权价值能够确保收回投资的作者。商标在21世纪已成为生活方式的标志而非传统的识别目的,变得更加有价值,对其保护力度已渐渐像保护不动产看齐,能够证券化的商标必须是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专利权证券化的最大挑战是许多极具价值的专利没有被很好地商业化,且专利许可率极低;专利是否商业化与其品质无关,而是与公司的募集资金能力有关;专利组合更利于募集资金。
简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17年5月31日作出的Lexmark案判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一判决厘清了美国持续了一百七十多年的理论争议,将美国专利法下的“首次销售规则”理论完全带入了绝对穷竭理论的时代。本文首先对美国专利法下“首次销售规则”的历史源头进行了分析,厘清了美国这一理论争议的起源。这一理论争议的源头在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三个早期判例中,最高法院既考虑交易双方的意图,又考虑社会效用的论证逻辑。这一争议反映在法院随后的判决上,就是既认为商品经授权销售后,在其上就不存在专利权了;又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或转售这些商品会构成专利侵权。笔者将这些判例背后的原理归纳为“相对穷竭理论”。最新的Lexmark案对上述理论争议给出了最终的解答,最高法院高举普通法上“否定对财产转让的限制”这一原《,对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行了再平衡,使首次销售规则成为了专利权向财产权低头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