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近,上海特派办在对浙江省扶金资金审计时,发现该省部分县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资金下拨不及时;用扶贫资金开支行政办公经费及奖金补贴、发放扶贫开发有偿使用资金时乱收费、乱支用等违规问题。浙江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根据审计查实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扶贫资金管理的整改措施。一、省领导亲赴贫困地区搞调研,并要求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定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纠正和解决;一定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二、省扶贫办针对问题较为严重的武义和永嘉县,省扶贫办进行了重点督促整改。首先是纠正两县在扶贫经费中开支行政办公经费的违规行为,由县财政解决扶贫办的行政经费。二是抓紧下拨滞留
简介:宁夏自1986年至1996年在安排地方统筹投资时,先后选择了宁夏炼油厂等兀个项目使用了"拨改费’资金(1995年起归类为经营性基金)总计投资15221万元,约占同期地方统筹和自治区财政自筹固定资产投资的8.92%。1990年前,宁夏"拨改贷"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上处于财政不直接管、建设银行难管、计委无专门机构管的"三不管"状态,资金本息分文未收。1991年3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宁夏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后,把历年来宁夏"拨改贷"资金纳入了基金制管理轨道。为了积累更多的建设资金,1994年4月、9月投资公司两次协助自治区计委、建设银行颁布了"拨改贷"资金利率调整的规范性文件
简介: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为了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已经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在促进市场繁荣、提供就业岗位、推进结构调整、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