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先前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均持完全倒置的立场,但这种举证责任分配方式遭到了司法实务的普遍抵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与《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试图对此进行改变,但也存在不少模糊与矛盾之处而亟待从解释上予以明晰。从因果关系要件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在解释学上可以将其具体化为相应的评价根据事实、评价妨碍事实以及经验法则。结合学理以及现行相关规范,举证责任应当作如下分配:原告应当就评价根据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有利于己的经验法则的证明程度达到较高盖然性;而被告需要就评价妨碍事实和有利于己的经验法则承担举证责任,并在原告对经验法则的证明程度达到高度盖然性时承担部分评价根据事实的举证责任。
简介: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变动趋势基本上符合西·库兹涅茨提出的“倒U形曲线”假说,当然,也有中国的特点。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特征可概括为:城乡收入差距在高位徘徊,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稳定,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显著,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而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原因,除经济发展的二元经济结构外,主要是双重经济体制并存、初次分配中重资本轻劳动、二次分配举措力度不够以及社会保障覆盖面过窄等。解决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可以从完善市场体制及机制,健全初次分配制度,改进税收制度,加快垄断企业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着手。
简介:参与分配制度既包括如何实现普通债权人公平受偿,同时也包括清偿优先债权;在执行分配程序中,我国应当确立优先债权职权清偿、群团优先主义、合并执行等原则和制度;因我国采用涂销主义,享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债权人无需取得执行依据即可优先清偿,法院也应当依职权清偿优先权;普通债权参与分配原则上须取得执行依据且提出申请,但允许有例外情形;债权人申请启动参与分配程序,或者申请参与正在进行的分配程序,如果执行法院不予准许的,应当赋予债权人程序救济权;对参与分配方案提出异议,如果异议事项为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既可以提起参与分配异议之诉,也可以提起撤销之诉来救济其权利;如果异议事项为仲裁裁决、赋予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可以提起参与分配异议之诉;参与分配异议程序中,不宜通过再审程序救济。
简介: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收入分配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对抗性的劳资矛盾,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其它一切矛盾的根源,贯穿于资本主义从产生、发展到灭亡的整个过程。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超越资本主义法权关系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劳动时间的有计划分配是其基本特征,相应的分配方式是其低级阶段的按劳分配和高级阶段的按需分配。对抗性的劳资矛盾依然是经过自我调适后的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具有向未来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性质,它基本符合我国现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创造了中国奇迹,但也须谨防私人资本进行侵害劳动而有利于自身的制度重塑。
简介:如何确定围绕代理权引发的诉讼形态中证明责任的归属问题,在我国现有的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范畴中几乎尚处于未被触及的领域。我国现有的关于代理权证明责任分配的制度规定不仅凸显了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宏观分配体系的内在非统一性及非均衡性安排,隐形设置了当事人在此类诉讼中证明责任负担的不合理“倒置”,而且也间接地赋予了当事人通过选择被诉主体以规避证明责任实际承担的诉讼技术手段。在代理权纠纷中实质涉及三层法律关系并存在三种可能的诉讼模式,应然的代理权证明责任归属模式应当符合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内容并体现实体请求权的作用空间,通过彻底解构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而内在契合式地确立原告为对代理权是否存在事实负担证明责任的一方。
简介:本文以基于功利主义为思想基础的旧福利经济学,以及以基于帕累托为思想基础的新福利经济学为逻辑主线,对各种福利判断标准进行了诠释比较,并对不同福利评判标准下的税收分配伦理问题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比较了新福利经济学的各种福利补偿检验标准,逻辑顺序: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Pigou标准→"Pareto"标准→"Kaldor-Hicks"标准→"Scitovszky"标准→"Bergson-Samuelson"社会福利函数→Arrow社会福利函数(不可能性定理)→Little标准→Mishan和Ng的评价→Sen的新视角。
简介:收入分配是经济学至关重要的基本理论。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获得了稳中求进的发展,但存在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马克思的分配理论提出生产决定分配的论断,以劳资收入分配理论为研究核心,对当前我国调节收入分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其重点在于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不断提高劳动力价值,完善再分配政策,优化人力资本投资与开发环境等。
简介:对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核算虚拟租金,将其纳入居民收入统计范畴,原有的收入分配格局会随之发生变动.利用CHFS2011、CFPS2012数据,建立参考模型和虚拟租金模型,选取分位点比率测度指数、基尼系数、均等对数偏差指数、泰尔指数及阿特金森指数等5项常用指标测度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研究虚拟租金对家庭和个人收入分配状况的影响,比较租房家庭、未清偿余额家庭和完全产权住房家庭在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处位置的差异.研究发现,市场价值法和资本市场法核算结果均表明,虚拟租金纳入中国家庭收入统计后,总体上缓解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这一点与发达国家系列研究相符.分样本计量结果显示,租户家庭内部收入不平等程度最大,核算虚拟租金后,未清偿余额家庭收入分配状况的改善程度最高,收入分配不平等分解结果表明,组内不平等是导致总体不平等的主要原因,纳入虚拟租金因素后,组内不平等对总体不平等的贡献度呈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