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征收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财产变为国家所有并加以利用的行为。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为防止征收权的滥用,保护所有人的物权利益,世界各国都对征收权的发动规定了限制条件,其中主要的限制条件是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不仅使征收的正当性得以确立,而且也是防止征收权滥用的一个重要措施。
简介:刑事政策发展的历史表明,在实证主义刑事政策下出现的人身危险性将刑事政策和刑事责任联系在一起,人身危险性此时成为决定责任存在和大小的依据。在人权与法治刑事政策下,人身危险性实现了从征表潜在犯罪可能和处罚依据到征表犯罪原因和预防的转变,表现在刑法机制上,是积极责任主义到消极责任主义转变的结果,这也同时促使人身危险性具有了减轻刑罚之意义。因而,刑事政策对刑事责任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作为处罚结果意义上之责任的影响,二是对作为责任主义之"责任"的影响,在刑法机制上,前一影响是通过后一影响完成的。在刑事政策视角下,我国刑事责任的转型应实现向责任主义的倾斜,并通过人身危险性角色的转变使传统刑事责任消解单纯处罚结果之内容从而具有预防之功效,最终实现传统刑事责任内容、功能乃至地位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