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所有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关,直接面向群众,与省、市、县的行政机关相比,承担的行政管理任务特别具体,大量的法律,包括涉及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以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许多法律都要靠它去落实。在这里,乡镇行政“一把手”肩负的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因此,其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权威。可以肯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基层民主建设的切实推进,乡镇行政“一把手”依法行政的意识有所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所提高,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和倾向,严重制约着乡镇行政“一把手”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展开。当前,要着重提高乡镇行政“一把手”依法行政的认识和水平,我认为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简介:依法治国宏伟目标的确立,标志着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方略的根本转变。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必先依法行政,已经成为实际工作部门及理论界的共识。如何实现依法行政?从宏观角度讲,必须努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等。但本文拟把行政公务人员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实体因素,认为国家行政公务人员是实际行政主体,是行政执行法运作者,他们是否具有浓厚的法治观念,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实现程度。因此,对行政公务人员法治观念的构成、作用及其培养作一必要的探索,对于落实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