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清代前期,佃农一般都是在农作物生产过程完成之后,向封建地主交纳地租。但是,在某些地区存在着佃农在农作物生产过程没有完成,或者还没有开始的时侯,就要向地主交纳地租的现象,即文献资料中记载的:佃农“先期纳租”、“头年交租,次年种地”、“先交租银,后种田亩”、农民纳租,“或在当年,或在上年”等等。以作者有限的见闻,在清代前期,尚未见到有把这种交租方式概括做预租的。迨到民国年间,或在清代末叶,才出现把这种交租方式叫做预租等多种多样的名称。根据李文治、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提供的资料,在湖南汉寿县叫做倒租。在河南叫做支租。在河北霸县叫做现租。在广东东江一带叫做上期制。在辽宁绥中县一带叫做上期租。江苏浙江沿海一带叫做预租。有“照旧习缴纳预租”、“预租陋习,相沿已久”、“预租风亦盛”等记载。但这里的预租有两种
简介:明朝末年,在辽东以北地区崛起的后金势力已不满足于偏安一隅,开始频繁发动对明朝的进攻。迫于后金的压力,明朝加大了对自己的老对手——盘踞北方的蒙古左翼进行拉拢利诱的力度,试图通过争取蒙古的支持来对抗后金,以确保社稷安全。特别是到了天启、崇祯两朝,明朝政府在国内财力入不敷出、几近枯竭的情况下,依然使出浑身解数,百般筹措大量的财力、物力来满足蒙古方面提出的种种要求,以期实现一厢情愿的"款虏助兵"。这种脱离实际、违背常规、一味妥协的对蒙策略,使得明朝屡屡受制于蒙古一方,远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后金审时度势、恩威并施、联姻盟誓、情感笼络、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对蒙策略变得更加实用。后金也因此得以征服蒙古,并在其支持下,借助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良好契机,剑指内地,挥师南下,入主中原,最终建立起新的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