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真实义务是当事人对法院及相对方应负的诉讼法上之义务,亦是诚实信用原则在诉讼中的具体化,其在防止当事人虚假或不实陈述、禁止当事人以不当的方法获取非正当利益及滥诉、促进诉讼及协力法官发现真实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真实义务虽已初具其制度外形,但尚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逻辑前提、规则体系及配套制度。确立辩论主义,构建其规则体系,规范阐明义务的运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是真实义务有效开展的必由之路。
简介:摘要本文阐述了再审程序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官业务素质,都起到了突出的作用,并分析了其有一些也不尽完善的地方,对该程序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日趋多样化,民事诉讼也随之不断上升。近年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伪证现象凸现,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简介:【摘要】本文在阐述了民事诉讼标的识别的意义之后,详细介绍了学界对诉讼标的的理论,并在此基础之上阐明了怎样对诉讼标进行识别。【关键词】诉讼标的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
简介:诉讼当事人和法院必须根据诉讼当事人平等原则实施诉讼行为,法院或当事人基于该诉讼行为而实施了后行的诉讼行为, 二、法院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一)法院的诉讼行为 法院诉讼行为的最大特性是具有国家行为的性质或者说具有法定的职权性
简介:自认是民事诉讼法中一项重要制度,但我国民诉法遗漏了这项内容.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有关当事人承认的立法现状和弊端以及自认制度的基本功能和法律意义,提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立法应确立自认制度,并对我国立法如何确认自认制度进行了具体构想.
简介:宣誓制度西方国家早已有之.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设立宣誓制度有利于防止伪证产生,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司法实践中对此亦作出有益尝试和探索.我国民事诉讼中宣誓的主体应包括当事人和证人;宣誓应在进入庭审阶段后一审法庭辩论终止前进行;誓词的设计应区别于西方国家;宣誓的形式应采用我国传统的宣誓习惯;拒不宣誓和虚假宣誓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简介:自认制度是一项古老而重要的制度,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都有关于自认制度的规定,辩论主义是自认制度的理论基础及效力根据,关于自认的规定突破性地确立了我国民事自认制度的框架,但还不够系统和完善.本文将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简介:'民事诉讼行为论'源自大陆法系,我国对于这一理论的研究还很欠缺。欲构建科学的诉讼行为理论体系,就必须从诉讼行为的概念入手。民事诉讼行为的概念,主要有效果说、要件效果说、主要效果说、预期效果说、广狭义说等观点。这些观点各有优劣。相比较而言,广义、狭义说比较合理,广义的诉讼行为包括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的各种具有诉讼法意义的行为,狭义的诉讼行为仅包括法院、当事人和检察机关依法实施的能够推进诉讼进程的行为。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作出裁判”。这是整个《证据规定?中最重要的.也是最核心的内容。下面。笔者拟从如何理解、贯例这一规定谈点体会。
简介:自认制度是民事证据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对之均加以详尽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1款中对自认制度有所提及,但仅作为一种举证责任的例外,并未形成完整意义上的自认。文章通过阐述自认的基本含义、成立的法律要件、价值分析以及自认制度的相关内容,指出我国要从根本上引进和完善自认制度,必须认识到自认制度发育所需的制度环境、观念环境和诉讼模式。
简介:民事诉讼迟延问题探讨叶自强诉讼迟延是各国民事诉讼中共同存在的问题,只是程度有所差别。依导致迟延的主客观标准,可将诉讼迟延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客观性迟延,第二种为主观性迟延。前者是指民事诉讼法规范本身所允许的迟延,有的是它导致的迟延,因而亦称制度性迟延。...
简介:<正>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并于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实行.这部法典的诞生,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它是我国经济建设发展和立法工作者及民事诉讼法学学者们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对1982年民
简介:
简介:<正>民事诉讼,就诉讼标的之意涵应如何理解,于学说上产生甚大之争论。尤其在民事实体法上发生请求权竞合或形成权发生竞合之情形,于诉讼法其诉讼标的为何,究构成几个诉讼标的,存在甚多不同之理解。台湾地区实务上目前在通常诉讼程序仍采用旧诉讼标的理论之立场,学说上则有主张采用旧诉讼标的理论或诉讼标的相对论之见解,亦有主张采用新诉讼标的理论两个构成要素或一个构成要素理论之见解。值得留意者,于德国之长期立法上、学说上与实务上乃
简介: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的最终确定,促进了民事诉讼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从民事诉讼最初立法目的出发,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也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这不仅是立法者的应有之意,更是其自身司法角色的需求。健全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适用,要不断强化检察官职业道德培训;建立检察官诚信档案制度;逐步完善违反诚信原则的法律责任体系。
简介: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有错误时而适用的一种补救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该程序立法及实践中的问题影响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应重新厘定其指导思想及启动主体,细化再审理由.
简介:恶意民事诉讼行为极易给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也不断困扰着我国的司法实践。如何发挥检察机关对恶意民事诉讼行为的监督作用已经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应当采取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建立针对恶意民事诉讼行为监督的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简介:从改进和完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意义,当前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就如何改进和完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进行了阐述,对如何改进和完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提出了初步设想,使我国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更具有中国特色,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确保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统一.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职权配置应当贯彻基础正当、有利于维护民事诉讼秩序、现实必要和可行、维护公正和公益的原则。职权配置的内容应当全面和开放,包括对起诉的监督和对裁判行为、执行行为的监督,但行使职权时应当有所限制和谦抑;监督的重心环节应当适当前移。行使职权的方式包括提起诉讼、参与诉讼、抗诉等,相伴随的程序应当明确、具体、刚性、效率。同时,检察机关应当具备保障性职权。职权行使的体制也应当进一步改革。
民事诉讼真实义务研究
试论民事诉讼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伪证问题探讨
民事诉讼标的识别初探
民事诉讼行为要论
民事诉讼自认问题研究
民事诉讼宣誓制度探析
民事诉讼自认制度探析
民事诉讼行为概念辨析
浅谈民事诉讼证明要求
论民事诉讼自认制度
民事诉讼迟延问题探讨
民事诉讼法学
论民事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使用范围
民事诉讼诉讼标的理论之研究——以未来民事诉讼之发展方向为中心
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适用
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几点思考
浅议检察机关对恶意民事诉讼的监督方式
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思考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职权配置和程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