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弱化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相反,也因减少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则应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得比较原则,新准则应用指南列举的相关账务处理也极为简单,远不能适用实际需要。本文以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精神为依据,结合具体会计实践,分析研究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因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权益法,或者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具体会计处理。
简介: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只作了简单而原则的规定,但实际操作时却复杂得多,原因是按照权益法的核算原理,在扣除部分投资存在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后,所有长期股权在投资存续和权益核算的期间内,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存在恒等式关系。从成本法核算转换为权益法核算以后,就必须对原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进行追溯调整,否则这一恒等式关系就无法建立而不符合权益法的基本原理。本文以新准则的规范为依据,分析研究因追加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简介:可转换债券是兼具债券性与股票性的较为成熟的金融衍生工具之一。我国于1990年引入可转换债券,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可转换债券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我国的可转换债券一直价格过高,大大偏离了业界公认的估值方法所得出的理论价值,从而导致可转换债券投机行为盛行,使得我国可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限制,发行规模一直偏低。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首先通过事件研究法研究了股票涨跌幅限制制度对可转换债券估值偏离产生的影响,然后通过实证检验证实股票涨跌幅限制制度对可转换债券估值偏离产生了显著影响,最后提出了我国应放开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提高股票市场自由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