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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能成为反对经营者限制消费者自带消费入场消费的充足理由;市场竞争的制约和竞争法的规制也不能证明经营者限制消费者自带消费入场消费的正当性。由于经营者限制消费者自带消费入场消费行为的复杂性,不宜通过立法方式一律禁止。但行业规范作出经营者可以限制消费者自带消费入场消费的规定也是不合适的。经营者通常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限制消费者自带消费入场消费,对这种限制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必须根据法律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标签: 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格式条款
  • 简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在工作之余,也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状况,对养生保健的需求越来越大,养生保健也得以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一种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然而,在养生保健不断繁荣的同时,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如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缺乏监管、缺乏人才等。该门课程应当纳入教育培训课程体系,为教育对象提供养生保健的理念和知识。

  • 标签: 养生 保健 现状 策略
  • 简介:易制毒化学进出口国际核查制度的实施,为打击和防范假借进出口贸易之名走私易制毒化学的案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但具体实施部门还未制定出统一的执法细则,加之走私非列管易制毒化学的兴起,以国际核查为视角的侦查和防控措施仍有诸如法律滞后、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存在,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在全面了解国际核查的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

  • 标签: 易制毒化学品 国际核查 走私
  • 简介:作为东北地区首家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的城商行,大连银行上海分行自2010年9月15日成立以来,秉承“打造百年老店,建设精品银行”的发展理念,紧扣长三江地区金融市场脉搏,迅速在黄浦江畔生根发芽。截止到2011年12月末,分行奉外币资产总额为75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为5l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29亿元,实现拨备前利润1亿3千万元。计划完成率199.11%,拨备前利润完成率在系统内排名第一,树立了‘嘴色领先、服务一流、信誉卓著”的社会形象,多次受到大连银行总行、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银监局的表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标签: 精品银行 上海分行 特色发展 大连 上海市政府 美誉
  • 简介:本案是一起民事抗诉案件,争议焦点为在一房二卖中,前一买方在未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出租房屋,能否对抗后一已登记过户的买受人。检察院抗诉认为,出租方虽未完全取得房屋产权,但依据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可认为原产权人已将出租权单独授予,故其对外签订租肯合同应属合法有效。法院再审认为,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处分房屋所有权,前一买方未取得产权而对外出租,属无权处分行为,如产权人不予追认,则该租赁行为无效。

  • 标签: 无权处分行为 买卖合同 租赁行为 财产所有权 对抗 纠纷案
  • 简介:(2007年4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61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印刷及音像制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关对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境的印刷及音像制品的监管。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 印刷品音像制品 监管办法
  • 简介:交通碰瓷行为可分为无中生有型和颠倒黑白型两种类型,前者的不法集中体现于索财行为,而后者的违法性同时表现在索财行为和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上。制造交通事故的行为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决于其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是否足以与四种危险方法相当。此外,该行为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索财行为的定性需要综合考察行为人取得财产的方式、欺骗的内容与程度、索取数额是否合理以及有无胁迫行为等因素。在被害人交付财产的场合,若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能为其索财行为提供法律上的正当依据,索财行为构成诈骗罪;否则,应将其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标签: 交通碰瓷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 简介:在《消费买卖指令》转化为各成员国国内法后,欧洲买卖法在一些核心概念上尚差异明显,如瑕疵、销售者的追索权以及瑕疵担保责任与普通履行障碍法的关系,这表明为欧洲消费者保障一个统一的买卖瑕疵担保最低标准的目标远未完全实现。此外,欧洲买卖法在教义学上也没有取得一致认同的成果。这些表明通过广泛的自主融合来实现欧洲买卖法统一的希望自始就是不现实的。

  • 标签: 欧洲 买卖法改革 履行障碍法教义学 买卖法统一
  • 简介:目次一、导论二、出发点三、欧洲买卖法立法融合的核心成分四、指令转化的过程五、各国指令转化的理念及与德国法的比较(以上本期刊载)六、结论:欧洲买卖法尚未统一

  • 标签: 欧洲 买卖法改革 履行障碍法教义学 买卖法统一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于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非常重要。在这个意义上,做好市场秩序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工作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尤其是,市场的发展瞬息万变,决定了比较固定化的制定法对市场秩序的调整带有先天的不足。因此,通过判例法的形式来回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性要求被众多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广泛采用,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不服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作出的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一案,就是一个通过判例的形式回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秩序性要求和我国的制度现实,从而提供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秩序解决方案的典范。本文试图解析该案所体现的法律问题,并通过这些分析进一步讨论市场经济发展与判例法体系之间的关系。

  • 标签: 宜昌市 妇幼保健院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处罚纠纷案 判例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 标签: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烟草专卖品 非法生产 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