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台湾所谓“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历经“专法”——专章”——“专法”之跌宕,终在2016年12月9日被审议通过.该法彰显了权利本位理念和正当程序价值.前者贯彻在承认税收对纳税者基本权的放射效果,重申税收法定主义,明确基本生活费为课税禁区,揭示量能平等负担原则,厘清实质课税与税收规避责任及强化纳税者权利保护机制等内容;后者表现为要求纳税资讯与解释函令公开,明文课税与裁罚事实举证责任归属,严格推计课税之程序要件,规范税收调查手段,落实核课、裁罚事前陈述与机关说理义务及确保行政救济程序中课税资料的阅览等内容.同时,也在实体和程序规定方面存在些许缺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祖国大陆应充分考量该法的优缺点,系统地提升税法的质地,以落实纳税者权利保护.
简介:财农[2018]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加强和规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简介: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是保障环境保护税平稳顺利征收的前提和基础。本文将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建设放在新时代税收征管现代化框架下进行审视,探寻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税征管机制的路径。
简介:本文以我国在部分省市调整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采用2003-2015年省级面板数据,考察了排污费在污染减排方面的有效性,以及排污费的减排效应是否存在区域差异性。研究发现,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费征收标准能够显著降低工业二氧化硫的排放,排污收费制度对于抑制我国污染排放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还发现提高排污费只在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起到了显著的减排作用,并且东部地区的减排效应更大,然而对于西部地区,虽然提高排污费也有减排效应,但并不显著。由此从总量减排目标出发,建议设置东中西部依次递减的环境保护税税率。本文的研究结论对2018年我国开始实施具有区域差别税率的环境保护税提供了经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