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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都列为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令人质疑。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此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性,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案件不完全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不能采取一概由法官独任审理的简易程序,对大部分此类案件应组成合议庭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以确保此类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诉讼法 简易程序
  • 简介: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引发出应如何建构我国的信息公开司法救济与诉讼制度问题,并使我们多年来一直从事的对美国信息公开诉讼制度的研究兼有了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借鉴意义。美国信息公开诉讼的主要原则有:穷尽行政救济、权利平等和利益衡量。其受案范围广泛,没有起诉资格的限制,举证责任由机关承担。重新审理、秘密审查、简易判决是法庭审判的几项重要规则。其对发展与完善我国的信息公开诉讼制度具有参考价值。

  • 标签: 美国的信息公开诉讼 诉讼原则 特殊规则 对我国的启示
  • 简介:从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视角来看决策公开,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之间存在良性互动的关系。前者是后者有效实施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民主动力。决策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有效性,鉴于此,决策公开不完全等同于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具有动态性、过程性和系统性。因此,除了应遵守信息公开的通行原则外,决策公开还应遵守其特殊的原则。同样,也应从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流程的视角来确定决策公开的范围及例外。

  • 标签: 行政决策 公众参与 决策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过程
  • 简介:行政公开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内容,是依法行政的制度保证。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知情权保护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以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对社会调查的数据分析,揭示行政公开制度之推行所必须的社会认知度。

  • 标签: 行政公开制度 听证制度 知情权 认知度 公民权利 民主政治
  • 简介:犯罪侦查活动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群众的参与,而长期形成的保密制度使侦查程序往往是在“屏蔽”指挥的谋略下进行,虽能避免一些法外因素的干扰,但其封闭性也滋生出诸多负面效应.确立侦查适度公开原则,允许新闻媒体对犯罪信息进行恰当报道,不仅有利于破获案件和收集证据,还能在强化公民知情权的同时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进行.

  • 标签: 侦查程序 适度公开原则 新闻报道 司法监督
  • 简介:<正>有人说“属于军事机密的规范性文件”,不应列入军事法的范围,这是“因为他们不具有公开性”。我认为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军事法作为调整一定范围内涉及国家军事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的。从这一概念入手,就可以比较清楚地勾划出我国军事法律、法规的基本范围了,作为调整武装力量内部军事关系的军事法规,绝大多数是以条令、条例的名称出现的。它是由有立法权的权力机关颁布,用简明的条文规定

  • 标签: 军事法规 公开性 机密性 军事关系 利益关系 法律规范
  • 简介:公开原则是大陆法系代理制度的基础,其体现为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公开原则的意义在于克服意思表示理论上的障碍,使相对人知悉其交易的对方当事人,从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但《合同法》第402条对隐名代理的规定,其适用范围过分狭窄,未来其应当置于民法典总则当中。《合同法》第403条规定的不披露本人的代理虽然也符合公开原则,但其以违约行为为前提,未来应当继续规定在合同法分则中,不能适用代理的一般规则。我国法律中规定的代理性质上均为直接代理,关于代理的规范性质上为归属规范而非效力规范。

  • 标签: 代理 公开原则 显名代理 隐名代理 直接代理
  • 简介:一、引言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贸易的全球化以及信息时代的来临,当今社会的经济生活被公众形象地喻为“眼球经济”。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的方法来获取最高的公众关注度以便占有市场,无疑成为众商家开展商业活动所孜孜以求的目标。实践证明,“名人效应”成为一条最为直接有效的捷径,使各类名人成为了网络经济时代的稀缺资源。

  • 标签: 公开权 普通法 “名人效应” 成因 制度 “眼球经济”
  • 简介:美国《信息自由法》规定,对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的决定,法院应进行重新审查。但由于受到行政机关的专门知识、司法经济考虑和法官对《信息自由法》的排斥等因素的影响,法院并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重新审查,而是大量地尊重行政机关有关免除公开的决定,这种情况在《信息自由法》第1项、第3项、第7(A)项免除公开条款适用中表现得特别突出。探讨美国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标准对我国完善相关制度应有所启示。

  • 标签: 美国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审查标准 重新审查
  •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扩张了《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缔造了新的行政诉讼类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但是由于《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保密法》中存有规范冲突、规范缺失、规范孤立,导致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许多事实的证明陷入法规范的“真空地带”。其中申请人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属于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等事实的证明都亟需在现有行政诉讼证明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

  • 标签: 政府信息 规范论 免予公开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
  • 简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公开审判活动、裁判理由、裁判依据和裁判结果的重要载体。近十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示范和支持下,全国各地法院积极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 标签: 裁判文书 公开 上网 最高人民法院 重奏 监督
  • 简介:2013年我国《公司法》修改放松了对公司资本制度的严格管制,但公司债权人保护措施需及时跟进。公司信息公开可以保证债权人决策所需信息的通畅传递,是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后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约束的重要机制。我国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市场中介机构建立基于债权人保护的公司信息公示系统,理性债权人决策所需的公司信用、偿债能力等重大信息要纳入公司强制性信息公开范畴,公司发展前景、履行社会责任等信息可以纳入公司自愿性信息公开范畴。

  • 标签: 公司资本制度 立法 债权人保护 公司信息公开
  • 简介:通过对315起案件的分析发现,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遇到的主要问题不是要不要公开,而是应当怎样公开,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明晰有关的法律规则与涵义。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在服务行政、给付行政的理路上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

  • 标签: 政府信息公开 问题 案例分析
  • 简介:为了更好地监督县政府28个组成部门完成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实施了“两报一评一公开”监督办法。近日,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办法组织县政府组威部门“一把手”报告了201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监督办法 公开 创新 “一把手” 完成情况
  • 简介:公开发行企业债券中,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是是否获得批准发行的重要条件和需要披露的信息,但因企业自身利益考量、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一致与模糊等,影响了企业恰当执行和适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的披露规定,也无法完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基于此,文章立足于2011年部分企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文件中对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表述,以及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现有规定,探讨企业如何恰当执行和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披露规定,以及对该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建议。

  • 标签: 企业债券 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
  • 简介:本书之主旨,意在描述当法律遥不可及时,人类的行为范式为何。进而揭示,人类,无论文化或国别,在基本的正义判断方面。直觉相通,正是这种放之四海皆准的正义直觉,将我们紧密联系存一起。此,乃人类根性之一部,在这个意义上,将本书翻译成各国文字,殊为适当。藉此,可以将上述理念播散至不同文化阈,其中所蕴涵的跨文化旨趣,为其普通性奠定了基础。

  • 标签: 正义 公开课 海盗 病人 囚徒 跨文化
  • 简介: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中国法院系统进行了一系列审判方式改革。此次改革从民事(含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入手,以民事证据制度改革为切人口。"谁主张,谁举证"的指导思想已深入人心。因此,建立科学、高效的证据制度是审判方式改革的下一个目标。笔者认为,探讨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判断证据公开心证的证据制度十

  • 标签: 自由心证制度 证据规则 审判方式改革 证据制度 法官 传闻证据
  • 简介:美国的公开权因洛克劳动理论而繁荣,也因洛克劳动理论陷入制度困境。姓名、肖像等人格特征的商业利用问题,其核心是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兼顾,兼顾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才能确定保护主体和客体,进一步使保护范围得以内生性地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格自治理论更接近问题的核心。

  • 标签: 公开权 人格利益 财产利益 劳动理论 人格自治理论
  • 简介:司法公开的制度设计看似已非常完备,但实际运行的效果却与期望尚有差距,其根本原因在于审判信息的实质性公开不足,通过对典型刑事错案的梳理与分析,探寻产生错判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的实现进路,完善相关的制度构建。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不足的症结,即裁判形成过程不公开,这是司法公开的最核心领域,同时也是目前我国司法公开的最薄弱环节。探寻其原因,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不足应归咎于刑事庭审虚化,具体可以分为庭审流程草草了事和审外程序喧宾夺主两个层面。构建完善审判信息实质性公开路径,就需要在庭审流程和审外程序两个层面遵循司法规律,并以庭审为中心。

  • 标签: 冤假错案 庭审程序虚化 庭审实质化 审判中心
  • 简介:"生乳新国标案"中消费者的败诉引起对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的关注。对于该项信息不予公开的理由与判断标准目前并未有统一清晰的认识。作为信息公开制度的先行者,美国《信息自由法》通过规定"机构之间或机构内部备忘录或函件"作为豁免公开事项确立了过程性信息的保护,通过信息性质标准、信息功能标准与采纳标准构成的规则体系对政府信息是否具备"审议性信息"的内容要件,以及"决策前信息"的阶段要件进行判断从而认定是否拥有豁免特权。在比较中可见我国目前对过程性信息的定性标准与功能定位缺乏统一的理解,且限制规则一度缺位。为此,应当对域外经验有借鉴地运用并对我国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规则进行重构。

  • 标签: 信息自由法 过程性信息 豁免公开 判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