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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资产阶级国家刑事诉讼活动的方法、形式,在其国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并不是一模一样的。大体说来,在帝国主义以前时期,比较强调遵守它们所制定的所谓民主原则、制度。在帝国主义时期,财力图摆脱它们所建立的、并为其不能忍受的法律。与资产阶级国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刑事诉讼活动的方法、形式相适应,刑事诉讼理论也在起变化,出现了不同的观点、理论,实现着不同的任务。总的来说,可以作这样的概括:在帝国主义以前时期,刑事诉讼理论的主要任务是:掩盖资产阶级国家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的阶级压迫本质。在帝国主义时

  • 标签: 资产阶级专政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理论 社会利益 诉讼原则 理论观点
  • 简介:被视为美国现代集团诉讼的前身的息诉状,是英美衡平法上的一种诉状和诉讼形式。息诉状产生的普通法动因在于普通法提供的救济不足,当事人请求衡平法院介入以避免多数诉讼。避免多数诉讼可以成为衡平法院取得对普通法上的多个相似诉讼行使管辖权的充分理由,但衡平法院在决定是否行使此种管辖权时,通常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多个诉讼之间的关联度、陪审制的适用度以及案件的复杂性等。息诉状案件具备群体诉讼的特征,适用代表制和判决效力的扩张。息诉状的主要功能在于避免多数诉讼和便利诉讼,而不承担接近正义、私人执法等现代集团诉讼所担负的功能。

  • 标签: 息诉状 衡平法院管辖权 必要当事人规则 避免多数诉讼
  • 简介:诉讼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风险。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莫过于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无罪推定与反对自证其罪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衍生出公诉方或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但是在证明责任转移和倒置情况下则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

  • 标签: 风险控制 证明责任 举证责任 转移 倒置
  • 简介: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现行《刑事诉讼法》又出现了一些亟待修改完善的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过程中要坚持理性的要求,具体而言包括:由以斗争哲学为指导转向以和谐哲学为指导;由国家本位转向国家、社会与个人本位并重;由一元化价值观转向多元化价值观;由权力治人转向权利保障;由有罪推定转向无罪推定;由口供本位转向物证本位;由客观真实转向法律真实;由重实体轻程序转向两者并重最终转向程序本位;由高压从重转向宽严相济;由国内优位转向国际优位。

  • 标签: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理性 思考
  • 简介:管辖是确定有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上的分工的一项制度。所谓专门管辖,是指对特定人犯罪的案件,不由普通审判机关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原则来审判,而由专门机关审判的一种管辖制度。专门管辖在中国古代诉讼中就已存在,并且具有类型多样化、内容丰富、规定完备等特点。本文拟对这一制度进行初步探讨。一中国古代专门管辖制度的类型(一)对特定身份的专门管辖虽然一些古代思想家曾经提出过“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的先进思想,但中国古代诉讼并没有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各个朝代几乎都有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主要是贵族官僚)在审判上实行照顾的特别规定。这些规定是特权等级在司法领域享受优惠待遇的体现,其中对

  • 标签: 中国古代 大明律 司法机关 诉讼中 军事审判 犯罪
  • 简介:<正>刑诉法第156条自施行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这既有法条本身的问题,也有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困难。本文试作分析。一、法律条文规定含糊,司法解释有悖立法本意按刑诉法第156条的规定,实施交付执行的似乎是人民法院,但该法条只规定了“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劳改场所执行”,而没有明确被执行的罪犯由谁交付。如果按照该条“对于……罪犯,应由交付

  • 标签: 人民法院 刑诉法 刑事诉讼法 司法解释 司法实践 交付
  • 简介: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大幕拉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修正案草案,这将是该法实施20年来进行的一次全面修改。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之首、民事诉讼领域的程序指南,民诉法与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修改 打官司 老百姓 全国人大常委会 大修
  • 简介: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后又起诉,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存在着误区。撒诉具有使因起诉而引起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溯及力,应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在民事诉讼法修改申应明确规定:“撤诉后,视为未起诉,诉讼时效视为不重新起算。”

  • 标签: 撤诉 未起诉 诉讼时效不中断
  • 简介:纯经济上损失(pureeconomicloss)是英美法上的一个常见概念,它是指并非因原告的人身或(有体)财产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经济损失.[1]在性质上它是一种纯粹的经济损失或者金钱损失,也就是说,它与原告所遭受的人身或者财产(有形)损害没有关系.[2]纯经济上损失有两个重要特征:一则纯经济上损失是一种经济利益的损失,二则纯经济上损失并非是人身或有体财产受到损害而间接引起的损失.

  • 标签: 纯经济损失 赔偿规则 侵权法 过失责任 英国 美国
  • 简介:由于知识产权调整对象的无体性,赔偿是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合理地确定赔偿的原则和计算方式对于赔偿功能的实现具有决定性意义。现行填平性赔偿无法充分补偿权利人和威慑侵权人。惩罚性赔偿的引入是必需的也是可行的。惩罚性赔偿与填平性赔偿的目的和功能不同。填平性赔偿的主要目的是补偿权利人的损失,剥夺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惩罚性赔偿则旨在惩戒、威慑侵权人并预防侵权行为。在引入惩罚性赔偿后,立法应对现行知识产权法中填平性赔偿具有惩罚性色彩的计算方式予以删除或者修订。

  • 标签: 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填平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
  • 简介:案情简介1996年8月27日晚约9时,武平县十方镇叶坑村民张顺荣从本村风亭岗自然村步行回家,不幸触及断落在大路上的带电裸护线身亡。事后,张顺荣之妻儿以叶坑村委会疏于管理农村电网,武平县电力公司违章架设线路为由,要求二被告赔偿其损失。因代叶坑村委会行使管理农村电网职责是村农电员,为查清叶坑村委会与农电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武平县法

  • 标签: 转承责任 村委会 雇主承担 雇用关系 侵权损害赔偿 法律关系
  • 简介:本文针对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严重侵害他人健康权并致其近亲属精神损害的案例,和我国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拟就建立侵害健康权的间接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严格限制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作初步探讨。

  • 标签: 民事侵权 健康权 间接受害人 精神损害赔偿
  • 简介:非法用工单位的提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相关规定衍变而来,被移植于劳动法中作为区别于用人单位的一个专有概念使用,并以此构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制度。该制度以对“用人单位”范围的界定来判断务工人员是否具备“劳动者”身份,从而在实质上剥夺了非法用工单位职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权利。相对于工伤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制度在法律及理论依据、法律实施社会效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对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处理的最佳方式,应是废除一次性赔偿制度,统一实行工伤赔偿

  • 标签: 非法用工单位 工伤赔偿 雇主责任 法律适用 劳动关系
  • 简介:一、惩罚性损害赔偿在英美法系的侵权行为诉讼中,在加害行为恶性较高的情况下,作为对加害者的惩罚或以一般抑制效果为目的,在通常的补偿赔偿(compensatorydamges)以外被承认的慰谢金即“惩罚性损害赔偿(punitivedamges)”,在日本现行法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是在学说上,肯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见解正在增多。作为立法论,被认为在局部的领域里有导入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必要性。...

  • 标签: 惩罚性损害赔偿 承认 立法论 英美法系 制裁 侵权行为
  • 简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与商业险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责任保险,二者具有不同的设计原理,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时,后者与前者为补充和被补充关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保护受害人为目的,其赔偿不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基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商业险的赔偿则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基础。民事赔偿制度为受害人的损失提供最终赔偿保障。

  • 标签: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险 商业险 民事赔偿
  • 简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顺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形势,符合国际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趋势,契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探索创设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前考察、分案审理等特殊检察程序,都是对末成年人刑事检察诉讼程序改革的尝试。从发展趋势看。未成年人等龄审查、品格证据、污点消除等制度,以及单独的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专门的办案机构等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索。

  • 标签: 未成年人 刑事检察 诉讼程序 改革与完善
  • 简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不同于民事公益诉讼的显著特征:被告的“行政”专属、诉讼选择优位、行政程序前置、举证责任倒置等。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不排除公民和非政府组织的公益诉权,但应建立检察机关审查前置程序,以督促行政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不作为,此既有利于快速有效地维护公益,亦能避免滥诉和讼累。从主体地位看,检察机关宜以行政公诉人角色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它较好地契合了我国的宪法框架、立法体制和司法实践。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具体包括案件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取讧、诉前建议、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一系列程序。

  • 标签: 检察机关 行政公益诉讼 举证责任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