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旨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的制度。其适用范围一般限于以移转占有为公示方式的动产。不动产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善意取得问题,但在其它情况下则不能产生。以登记为公示方式的动产担保物权也不可能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 标签: 善意取得 适用范围 占有 动产 不动产 民法
  • 简介:<正>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已亡子女晚辈直系亲属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古代,不仅允许父母双亡的子女代替亡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而且还有允许儿媳代替亡夫继承公婆财产的实例.法国、德国、日本、苏俄等国家现行民法典均规定了代位继承制,我国司法实践也一直承认代位继承.但由于我国民法典迄未颁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对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颇有

  • 标签: 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司法实践 适用范围 全部遗产
  • 简介:<正>民事代理适用范围的确定,对于民事代理理论体系的建立以及有关代理的民法规范的正确运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众多民法著作中,民事代理的适用范围却一直被划定在一个并不确切的界限之内。按照现有理论,民事代理不

  • 标签: 民事代理制度 适用范围 被代理人 代理权 代理关系 民事法律行为
  • 简介:我国合同法于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后,学界曾就无权处分的效力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笔者近日阅读各地法院报送最高法院的审判案卷,发现对无权处分问题,尤其是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应作更深入的探讨。根据我国合同法立法资料及起草专家的意见,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债权合同,这与我国民法不承认物权契约一脉相承。因此,就我国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而言,

  • 标签: 合同法 无权处分行为效力 法律适用范围 中国 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 简介:作为目前世界上缔约方最多的政府采购协议,GPA无疑代表了世界政府采购规则和发展趋势。在国际组织持续推动政府采购的贸易自由化和各国在国内进行政府采购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即将进入加入GPA的谈判阶段。2006年12月,WTO采购委员会通过了对世贸政府采购协议的全面修订,修改以后的GPA及其修订后变化的条款对中国加入GPA的工作更有现实意义。

  • 标签: GPA 适用范围 原则
  • 简介:在世界各国的刑罚体系中,罚金刑作为仅次于自由刑的一种刑罚方法,愈来愈受到各国立法者和执法者的青睐,但由于我国刑法对罚金刑的规定不够科学和具体,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适用罚金极少和审判人员难以操作的现象,使得刑法所规定的罚金刑形同虚设,因此,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寻求完善和扩大我国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的科学性规定已成为当前我国立法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拟就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的数额标准作些粗浅探讨。一、现行刑法及人大单行刑事法规中所规定罚金刑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罚金刑适用于哪些犯罪?我国刑法及全国人大有关单行刑事法规上均

  • 标签: 罚金刑 适用范围 自由刑 数额标准 我国刑法 犯罪分子
  • 简介:【摘要】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我国民法未作明确规定,理论上观点不一,导致法律实务上的不统一。本文认为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具有债权请求权性质的由于人格权、身份权受侵害后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具有强烈的身份性质的内部请求权和以维护身份权的圆满状态的外部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关键词】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客体

  • 标签: 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 简介:非法证据的排除是基于证据能力而非证明力的排除,应以此为基点厘清该规则的适用范围,将非法证据与证明力有缺陷的虚假证据区分开来;瑕疵证据不同于非法证据,二者有质的区别。应原则上排除重复供述,保障被追诉人供述的自愿性。非法证据排除范围的完善应从刑事诉讼程序的立法规定出发,以被追诉人基本权利的保障为核心审慎推进,应逐步实现非法证据认定的程序转向,发挥该规则制裁、预防程序违法的效力。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适用范围 证据能力 瑕疵证据 重复供述
  • 简介:<正>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罚金刑问题尤为关注,多数同志较为一致地认为,我国应高度重视使用罚金刑,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但对于是否将罚金刑提高为主刑,罚金刑应扩大至多大范围,存在着不同意见,有很多同志主张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也有很多同志主张罚金刑仍应保留为附加刑。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一)罚金刑不应再作为附加刑,提高其地位是发展的必然。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罚金刑为附加刑,可以单处,也可以附加适用。由于人们的刑罚观不能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仍然是只注重剥夺自由、生命的惩罚而忽视剥夺一定金钱的惩罚,甚至将罚金刑不看作是刑罚,好似一旦判处了罚金刑就等于放纵了犯罪

  • 标签: 罚金刑 适用范围 附加刑 我国刑法 主刑 高度重视
  • 简介:文书提出命令是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或诉讼外第三人收集证据的主要手段。近年来,文书提出命令制度有了新的发展,其适用范围更是改革热,最。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手段和方法相当不完善,因此,确有必要对文书提出命令的相关问题加以探讨,以期促进我国证据收集制度的完善。

  • 标签: 文书提出命令 主体范围 客体范围
  • 简介:在新法对一个旧法认为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予以惩罚的行为作出无危害性不规定惩罚的评价时,另外一种观点认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同样适用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阶段,对生效判决在执行中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法律平等适用和公民对法律合理期待权的要求

  • 标签: 从轻原则 兼从轻 原则适用范围
  • 简介:中国现行刑法关于刑法适用范围的立法存在诸多不适时宜之处。属地管辖中应当对犯罪地、政府船舶或者航空器、大陆和港澳之间的属地管辖冲突作出规定;属人管辖中,应当对具有公民身份的时间、对在华长住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犯罪、中国"单位"的领域外犯罪作出规定;在保护管辖中,应当对无国籍人犯罪、针对中国单位的犯罪作出规定;在普遍管辖中,应当吸收《引渡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对特别行政区的刑事判决采取积极承认主义。在刑法的溯及力中,应当对犯罪时作出解释、将溯及力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新刑法不再认为是犯罪的生效判决。

  • 标签: 立法完善 属地管辖 属人管辖 保护管辖 普遍管辖 刑法的溯及力
  • 简介:规范法学的地位是由其方法论即规范分析方法奠定的。规范分析方法由合法性分析、规范性分析和实效性分析构成。合法性分析用来评价被分析的对象是否符合实在法;规范性分析用来检视法律权利语句和法律义务语句的清晰性和逻辑性;实效性分析用来判断逻辑语义上的法律秩序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实践行动中的法律秩序。规范分析方法一方面可在纯粹的规范法学领域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也可超越规范法学领域,为其他学科研究对象提供方法论。

  • 标签: 规范法学 合法性分析 规范性分析 实效性分析 适用范围
  • 简介:终身监禁的性质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但表现为死缓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方式。司法实践中,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适用条件之间的界限本来就非常模糊,要在两者中间试图再为终身监禁确定独立的适用条件几乎不可能。既然终身监禁是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那么其适用条件也应与死刑立即执行基本相同。对于原本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应以终身监禁替代之。终身监禁是为了应对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存废的两难困境,协调处理对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的引渡所面临的难题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因此在立法上,应将其仅限于贪污受贿犯罪,而不宜扩大至其他犯罪。

  • 标签: 终身监禁 死刑替代措施 死缓 贪污受贿罪
  • 简介:本文试以从内涵到外延的逻辑顺序,对非法经营罪做收缩性反思。本文认为非法经营罪的违法性实质在于破坏市场秩序,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法条的解释和案例的分析得出应对其应进行限制性解释的结论。

  • 标签: 非法经营罪 司法解释
  • 简介:警力调动是在常态属地警务管辖失灵或者无效背景下发生的跨区域警力再分配。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警力调动规定的比较简单,除了概括条款外,对警力调动的概念、性质、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都没有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警力调动本质上应该属于行政协助,目前主要存在相互隶属或上下监督关系的公安机关之间。从警务实践来看,警力调动主要适用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包括办理一般行政执法案件、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对突发事件三种情形。我国应该加快相关立法,完善警力调动,高效使用警力。

  • 标签: 警力 调动 适用 行政协助
  • 简介: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责任社会化虽然在解决环境污染损害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并非解决环境污染损害的唯一途径。因此,在强化环境保护法的预防功能的同时,还应注重不可或缺的侵权法的二次规范作用。①可喜的是,《侵权责任法》第8章对“环境污染侵权”作出了专门规范,其中第65条是关于环境污染责任适用范围的规定,

  • 标签: 环境污染损害 污染责任 环境污染侵权 环境保护法 侵权责任法 现代社会
  • 简介:社会转型时期法定犯数量大量增加,带来司法实践中严重的“刑、民交叉”“刑、行交叉”问题,故有必要重视犯罪合作模式。犯罪合作模式意味着行为人在犯罪后以自身的努力弥补犯罪带来的损失,从而使其行为被评价为犯罪的意义降低,虽具有应罚性,但并无需罚性。犯罪合作模式作为责任折抵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激励效应,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因而会带来犯罪赦免效果。犯罪合作模式不是基于报应,而是立足于恢复,需要在应罚性基础上判断需罚性,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应罚性而欠缺需罚性时,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故其与目的理性的犯罪论体系具有高度契合性。我国刑法有关犯罪合作模式的规定属于立法创新,有助于划清刑、民边界和完善轻罪体系,并具有扩大适用的必要。

  • 标签: 犯罪合作模式 犯罪赦免 需罚性 责任折抵 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