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究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与抗体水平调查。方法采用容量比例概率抽样法(PPS)机械抽取调查单位,从中抽取被调查儿童,调查儿童免疫接种率,对被调查对象进行抗原抗体检测,使用计算机统计分析。结果学龄前儿童与小学生“四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分别为266(98.5%)、241(96.4%),两组疫苗接种率均达到了95%及以上;城镇与农村儿童“四苗”与JE基础免疫接种率无较大差异(P>0.05),城镇HepB全程接种率较农村高,而城镇DPT、JE加强免疫接种率较农村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学龄前儿童与小学生麻疹IgG抗体阳性率无统计学意义(P>0.05);学龄前儿童平均抗体水平与小学生比较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白喉IgG与HBsAb阳性率上,学龄前儿童高于学生,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遵化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较高,抗体水平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农村适龄儿童强化免疫接种率依然较城镇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简介:摘要本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出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法概念是指规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和审批的法律规范。分析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的法律主体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人民军队、特别行政区以及特殊人群管理或服务机构都是我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的法定主体。在审批法方面分析了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但情况都有特殊之处。其中在城市普通公民只能申请设置个人诊所以外的医疗机构,并且我国法律对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文义矛盾。在审批法方面提出掌握审批权的机关主要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特定情形下包括外经贸委、中医药管理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等。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南昌市青云谱区免疫规划服务新形式影响和效果分析。方法通过对青云谱区预防接种门诊随机抽取的100名对照组儿童家长,100名实验组(参加过新服务形式)进行问卷调查,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对照组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为72.50%,实验组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分别为90%,(参加一种新方式),92.5%(参加两种新方式),95%(全部参加)。对照组和实验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对照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实验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对照组二类疫苗接种率40%,实验组二类疫苗接种率90%。对照组儿童家长对门诊的满意度为80%,实验组儿童家长对门诊满意度98%。结论免疫服务新形式能有效地提高儿童家长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率,能提高疫苗接种率,特别是提高自愿接种二类疫苗的接种率,能提高儿童家长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