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法理学有关法律部门调整对象单一性的理论,金融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由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以及金融交易法等三部分组成.但长期以来,经济法学研究忽略了这一点,尤其是在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上,即表现为随意把与金融调控法性质迥异的金融监管法或金融交易法划入宏观调控法体系.当然,如果说金融交易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话,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之间则确实存在着让人容易混淆的地方;为此,我们必须从调整对象、法律行为以及法律渊源三方面入手,对金融监管法与金融调控法的差异作出区分与比较,以求对金融法与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有所裨益.
简介:彩票公益金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是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目前我国彩票公益金采用集中财政、分项专用的管理模式,发行环节费用高且公信力不足;使用环节效率低、方向不合理且透明度不足;管理环节挪用和截留现象突出、账目混乱、管理机制存在漏洞。完善彩票公益金的法律监管应坚持社会公益、公开、公平与公正等原则,在发行环节降低彩票发行费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并明确彩票违法操作的法律责任;在使用环节规范公益金使用方向并强化信息公开;在具体管理上改革管理机制、成立专门监管机构,明确公益金和其他公共财政支出的界限,并积极引入听证、公益诉讼等监督和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