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理论和实践中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类污染环境罪中处置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明确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对此类罪犯罪构成要件之处置行为认定具有指导意义。污染环境罪是一种包含严重危害可能性的实害犯,其所保护的法益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环境本身。严重危害可能性是指对传统法益存在严重危害可能性,对生态环境自身而言则指已经发生环境污染。解读“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第5项中的处置行为时,应将实施于企业特定空间范围内的各种处理行为排除在外,否则,将不当扩大污染环境罪的处罚范围,并且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简介:当前空气污染与雾霾天气已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影响了社会与经济的正常秩序。北京由于特殊的气候条件与地理位置,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空气污染重灾区之一。本文试图以北京地区的空气污染治理为例,旨在阐明空气污染跨域合作治理的基本规律。在规范研究上,总结了传统区域主义、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区域主义是跨域治理理论发展与演变的三个方向;在经验研究上,通过分析北京地区空气污染跨域治理的历史与现状,归纳了利益协调不足、碎片化现象和单中心治理等问题症结。针对空气污染跨域治理的存在问题,必须建立国家层面的空气污染防治战略,健全空气污染跨域治理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完善跨域治理机构的结构设计与组织功能,创新执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市场协调与社会参与的跨域合作治理新模式。
简介:农村环境污染诱致型群体性事件的变量包括怨恨变量、精英分子及其组织能力、理性计算三个方面。当前我国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自然生态环境恶化、居民生活环境污染等问题,政府应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真正构建环境良好的和谐社会。
简介:目的针对大气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的溯源技术难点,根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Ⅱ板)给出的环境.损害因果关系适用判定方法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技术支撑方法以某氟材料制品公司火灾事故损害鉴定为例,研究提出了科学严谨的过火失重-环境预测-因果关系的鉴定评估技术方案,根据确定的失重源强,采用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SCREEN3估算模型进行数值模拟.结果从模拟结果可见,在假定最大源强下,火灾产生的氟化物最大影响距离不起过500m,该范围内没有受损果园,可以确定果木減产与公司火灾不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结论表明,应用SCREEN3大气估算,模型可实现保守科学定量化的污染损害溯源,对大气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领域的因果关系判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简介:案情:也不知始于何时,泸州老窑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公司)的围墙地下出现一股不明污水,殃及生物公司厂区环境。基于避害目的,生物公司投资修建明沟暗渠将其引出。然而,污水象有意作对似的,硬是从生物公司的堡坎石缝里漏出许多,直奔农民罗吉银承包的鱼塘去。2000年3月31日。人塘污水泡沫涌动,扩散到整个鱼塘水域,不久,便看到塘中大小鱼儿翻肚水面,一塘活蹦乱跳的鱼虾仅二、三天就死个精光。倔强的罗吉银并没有被这飞来的祸殃吓倒,重又整治塘水投下了大量鱼苗。2001年3月22日,就在罗吉银新一轮鱼养丰收在即的时候,与上年同样的灾难再次降临这位老实巴交的农民,4700多斤成鱼一日之间死亡殆尽。
简介:大气污染防治是党和国家关心的重要问题,建立共治体系是解决区域大气污染的根本路径。同时,大气污染治理模式的创新也成为环境治理研究的重要议题。基于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现状,大气污染共治体系建设的症结在于治理边界模糊、主体单一、连接不畅,从而缺乏有效的内生驱动力。四川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践案例表明,大气污染治理模式的创新方向应为实现从传统型治理体系向数据驱动型治理体系转型。数据驱动型治理体系以数据型专业组织驱动为连接,驱动实施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共同治理模式,从而有利于实现系统化、数据化、多元化的治理目标。
简介:鄂环发[2017]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到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并遵照执行。2017年2月16日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保障我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稳定运行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
简介:当前我国急需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立法保障。与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相关的现行立法存在体系化不足、相关规范性文件更新不及时、效力较低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有关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规范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建议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审稿)中相关规定,形式上设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内容方面重点规定土壤环境信息与数据共享、重点污染单位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与参与、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机制;并从提高立法效力层级、加强立法体系的内部协调以及增强内容可操作性等方面完善现行相关立法。
简介:空气污染是当今世界性治理难题,它涉及多层级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冲突。虽然既有的合作治理和网络化治理等理论为治理空气污染问题提出了有益设想,但仍有不足。多层级治理理论主张在维护现有制度框架有效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协调、统筹各个层级行为主体的活动来实现有序、高效的合作,这也就重新强调了为它们所忽视的政府治理和制度框架秩序,进而实现了超越。印度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严重的空气污染状况,其多层级的制度框架又使得它陷入了空气污染治理的困境。要走出这一困境,印度必须加强政府与社会治理,同时推动合作治理和网络化治理的升级,以此来完善多层级空气污染治理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