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从1982年7月1日起施行了。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
简介:纯经济性损失同时涉及侵权和合同法领域.大多数国家对其不予以赔偿,不予赔偿的理由表面都很充分,实际都没有基本的法哲学基础,而是实用主义的产物.应该在一定限度内认可对纯经济损失的可赔性.
简介:处理无效经济合同适用追缴的条件周培敏,刘吉龙人民法院在处理无效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当事人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而依法进行追缴的情形日益增多。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追缴规定得比较简略,导致审判实践中认识不一,把握失当...
简介:16—18世纪美洲与日本的白银矿藏得到大量开发,白银作为贵金属货币,流通于世界各地,中国得其半数以上,从而提高了中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白银的大量输入,不仅加速了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还促使赋税制度作出重大的改革。
简介:<正>经济合同如涉及到不同法域之间彼此歧异的法律效力,在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及履行等方面出现争议时,适用不同的法律将会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这样就产生了经济合同关系的法律冲突以及适用哪一个法域的法律问题。例如,关于涉外经济合同主体的形式的法律冲突:涉外经济合同中的当事人包括:中国一方的——企业、经济组织;
简介:<正>常熟市赴京汇报依法治市工作近日,常熟市组成汇报组赴京专题汇报依法治市工作。常熟市委副书记戈炳根,市委常委、市人武部政委唐才兴,市政法委副书记赵伟元与市司法局局长徐选、副局长潘公亮等参加了汇报。司法部副部长刘飏,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等领导听取了汇报。
简介:<正>江苏省首家股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在南京成立金陵律师事务所近日召开第一届股东大会,成为江苏省第一家正式转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实现“劳者有其股”的改革目标,把事务
简介:<正>国家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江苏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在苏州市举办了第二期全国法律援助人员培训班。全国15个省(市、县)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和省级机关、团体的有关人员90多人系统学习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法律援助的业务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办案经验和国外的法律援助制度。还重点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
简介:<正>司法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独立、科学、规范、高效、公正的国家司法鉴定新体制,明确司法部负责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职能为:1、研究制定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有关的法规、规章、制度;2、管理与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批登记
简介:<正>日前,徐州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律师助理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助理,应对欲聘人员的品行、道德、知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聘用后还要对其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业务培训,在每年年检注册时,律师事务所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应对律师助理
简介:<正>1999年1月15日仪征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市政府1999年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将尽快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作为1999依法治市的一件实事。市人大主任明确指出“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联动工作兼市常务副市长王荣平明确要求司法局力争在全省县级市率先开通“148”,以尽早发挥“148”在解答法律咨询、解决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为企
简介:<正>2月13日下午,省委副书记曹克明同志来到省司法厅机关,看望、慰问了全省司法行政干警。省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尚明代表在家的厅局领导首先向曹书记简要汇报了去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曹书记表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履行了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
简介:<正>1月12日至13日,淮阴市送法下乡服务队在市司法局副局长孟繁戬同志的带领下,奔赴涟水县岔庙乡和淮安市溪河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受到农村广大群众普遍欢迎。服务队不仅为两乡干部群众赠送了《邓小平论民主与法制建设》、《刑法》、《税法》、《电力法》、《计划生育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法律书籍6000多本,散发了江泽民同志《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讲话和《中共淮阴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等宣传材料,
简介:~~
简介:从“价值——利益——利益的实现依据——权利范畴”的路径分析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的法哲学基础,进而阐述确立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对夯实经济法学基础的重要意义,并且在继承其他学者关于经济发展权、经济分配权和经济安全权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经济自由权和经济协调权也是经济法基本权利范畴。
简介:以往法院审理经济案件基本模式为:立案—询问—调查—调解—开庭—合议庭评议—审委会研究—宣判。如此的运作方法,必然有着周期长、节奏慢、透明度差等弊端,因此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提出改进审判方式,其精神实质就是通过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摒弃不必要的、繁琐的诉讼环节,设计、确定理想的诉讼模式以真正接近乃至达到兼备公平
简介:本文认为,正是把调整对象作为区分不同法律部门的唯一标准的观点,把经济法与行政法相区别的讨论引向了死胡同。笔者主张以客观性和主观性相统一的划分标准去区别经济法与行政法。
简介:<正>仲裁作为各国解决经济交往中的争议和纠纷的一项法律制度,已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在我国,经过近四十年的实践,陆续颁布了一些有关仲裁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仲裁制度已基本成型。实践表明,仲裁既具有协商和解和民间调解所不具有的强制执行力,又不象诉讼那么严厉,容易伤害当事人的感情,且方法简便,费用低廉,比较符合我国的民俗和国情。然而,社会主义的仲裁制度毕竟起步较
简介:一、关于合伙纠纷案件主体的确定《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已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作为诉讼中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台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应准确确定有关合伙纠纷案的诉讼主体,防止错列或遗漏案件当事人。由于合伙人在合伙经营期间的投资可能不尽相同,所尽的义务也有多寡之分。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合伙人在合伙体中的地
简介:<正>我国经济刑事法律分则规范是直接同经济犯罪作斗争的武器。它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其二,是五个单行经济刑事法律;其三,是二十余件行政、经济的非刑事法律中的经济刑法规范。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现行经济刑事法律分则规范的大致体系,在经济刑事法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本身也还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而且与其他规范和经济生活不相协调。所以,健全和完善经济刑事法律的分则规范,是当前经济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浅谈实施经济合同法的意义
纯经济性损失的侵权赔偿责任
处理无效经济合同适用追缴的条件
世界白银与中国经济——16—18世纪中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论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学院香港经济法律文凭班学员
司法一线
一树春光
也论经济法的基本权利范畴
浅议经济审判方式改革中的举证责任
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也谈经济仲裁亟待改革的若干问题
审理经济合伙纠纷案的若干问题
完善经济刑事法律分则规范的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