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立法未采纳物权行为理论,无权处分应指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作为物权变动原因行为的合同。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可以看出,各国以及国际条约对无权处分效力的处理并不一致,不存在明朗的无权处分效力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以及民法体系和谐等角度来看,“债权合同效力待定说”与“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说”均存在不足。应根据缔约时第三人的主观状态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第三人恶意时,无权处分效力待定;第三人善意时,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如此确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符合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目的,实现了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理保护,维护了民法体系的和谐。
简介:在中条山战役中,国民党经营三年有余的中条山地区基本沦落敌手,日军取得军事胜利后,其实际占领也仅限于重要的军事据点和交通线,中条山在无形之中成为军事薄弱地带。战役后,中共利用国民党军整体撤出晋南的契机,逐渐进入到中条山地区。同时,国民党也努力恢复中条山,但囿于蒋阎政治对立的加剧,以及国民党军组织涣散、战术单一、脱离群众的痼疾,其重建之举收效甚微。中共凭藉强大的组织伸缩力、富有成效的根据地建设、出色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娴熟的游击战术在中条山迅速发展壮大,'取而代之'成为日军新的军事威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中条山战役后国民党、中共、日军三者在晋南的迥异走向恰是华北局势演进的重要缩影。